2018年5月22日 星期二

十八界之六識界(下)


我們繼續上一集講的十八界中的六識界,六識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以及意識。《雜阿含經》卷3,佛告訴比丘們說:【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復次,彼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意思是說,什麼是識受陰?就是六識身。哪六種呢?就是眼識身乃至意識身,叫作識受陰,也就是六種能夠領受六塵的覺知心全體;並且這些識受陰,統統是無常、是苦、是變易之法,不是常住法,乃至全部滅盡之後,才能入無餘涅槃。

有關六識的生起,在四阿含諸經中常常開示說:「眼根、色塵為緣,生眼識;乃至意根、法塵為緣,生意識。」甚至說:「諸所有意識,一切粗細意識,都是意根、法塵為緣生。」譬如《雜阿含經》卷9 ,佛告訴比丘說:【眼因緣色,眼識生。所以者何?若眼識生,一切眼色因緣故。耳聲因緣、鼻香因緣、舌味因緣;意法因緣意識生,所以者何?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故。是名比丘:眼識因緣生,乃至意識因緣生。】又譬如《顯揚聖教論》卷1,無著菩薩說:【眼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眼根,與彼俱轉。……意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意根,與彼俱轉。】以上佛菩薩的開示,意思是說,識陰中的全部六識,都是以根、塵為緣,然後從根本因阿賴耶識中,流注種子而出生;並且都是必須依止於所依根,和所依根共同存在與運作,所以說識陰六識都是因緣所生法,不是常住不滅的。

但是仍然有附佛法外道違反 佛的聖教,主張意識卻是不滅的,錯將意識細心取代本識如來藏;乃至另外發明意識極細心說,取代真心如來藏。佛早已預見這個現象,就是在末法時期,會有人因為證不到如來藏,而另外創立各種意識不滅說。因此 佛在《雜阿含經》卷9,斬釘截鐵地說:【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就是強調一切粗細意識,都是生滅法,不是常住法。

根據《中阿含經》卷54記載,有一回 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時,荼帝比丘產生了這樣的惡見,他說:「我知道世尊這樣的說法,如今這個識會往生到後世去,不會另外變更出生另一個新的識。」比丘們聽到之後,趕緊前往阻止荼帝比丘說:「你不能這麼說,不能誣謗世尊,誣謗世尊的人不善,世尊也不是這樣子說法,你要趕快捨棄這個惡見。」但是荼帝比丘不聽勸阻,依舊堅執這個惡見。於是比丘們前往覲見 佛,向 佛稟白這件事情。世尊聽聞之後,告訴一位比丘說:「你前往荼帝比丘所在的地方,跟他說世尊呼叫你。」

這位比丘聽到 世尊的教示,立刻從座位上起身,頂禮佛足,並且在 世尊前面右繞三匝之後,便前往荼帝比丘的所在處,告訴荼帝比丘說:「世尊呼叫你。」於是荼帝比丘即刻前往面見 世尊,頂禮佛足之後,坐在 世尊旁邊,世尊就問荼帝比丘說:「你確實有這樣說嗎?說『我知道世尊是這樣的說法:如今這個識會往生到後世去,不會另外變更出生另一個新的識。』」荼帝比丘回答說:「世尊!我確實知道您是這樣的說法,如今這個識會往生到後世去,不會另外變更出生另一個新的識。」世尊又問:「你說的識是指哪一個識呢?」荼帝比丘回答說:「世尊!我所說的這個識,就是能說話、能覺知,能作種種事、能教別人作種種事,常常生起和大眾平等生起的心,就是那個會造作善惡業而領受苦樂報的心。」

世尊聽了訶責說:「荼帝!你怎麼知道我曾經這樣的說法呢?你是從哪一個人的口中聽聞到我這樣說法的?你這個愚癡人!我從來不曾這樣子說法,你卻一直說我有這樣的說法。你這個愚癡人!當你聽聞到比丘們共同訶責你的時候,你就應當如法的這樣回答『我如今應當一一請問比丘們』才對啊!」於是 世尊問比丘們說:「你們大家也像他這樣,曾經聽聞到我這樣說法,說『如今這個能見聞覺知的識會往生到後世去,不會另外再新生一個識』嗎?」比丘們回答說:「世尊!您不是這樣說的。」世尊又問:「你們知道我是怎麼說法的?」比丘們回答說:「我們知道世尊是這樣說法的:『這個能知能覺的識,是假借因與緣的緣故而生起的。』世尊說過:『能知能覺的識,是依因緣而生起的;這個識有緣可以憑藉時就會出生,沒有緣可以憑藉時就會斷滅。』我們大家都知道,世尊是這樣說法的。」

世尊聽了,就讚歎地說:「說得好啊!說得好啊!諸位比丘們!你們知道我就是這樣說法的。為什麼呢?因為我也是這麼說:『這個識,藉著因緣為依靠的緣故而生起。』我說:『這個能知、能教人作、能作種種事情的識,是依因緣的緣故而生起;這個識有緣則出生,無緣則斷滅。這個識隨於所緣而出生,依於所依的那個緣,而說緣於眼根、色塵出生了識;出生了識以後,就說祂是眼識。同樣的道理,耳、鼻、舌、身,乃至意根、法塵為緣而出生了識,出生了識以後就說,這個識是意識。』就好比火一樣,隨著所緣而出生,依那個出生火的藉緣,而說緣於木柴出生了火,就說這把火是木火;如果緣於草堆或牛糞而出生了火,就說這火是草堆火或糞堆火。就像這個道理,識隨於所緣而出生,就依那個所依的緣,而說緣於眼根、色塵,出生了識;出生了識以後,就說祂是眼識。同樣的道理,耳、鼻、舌、身也是一樣,乃至緣於意根、法塵而出生了識,出生了識以後,就說這個識是意識。」

世尊又讚歎地說:「很好!很好!你們知道我是這樣說法的。可是這位荼帝比丘是愚癡人,他顛倒領受義理和文字了。他因為自己那樣錯解的緣故,誣賴誹謗於我,是對他自己的傷害,是有具體的違犯,也是有罪過的,那是有智梵行的人所不喜歡的。你這個愚癡人!知道有這種惡不善嗎?」荼帝比丘被 世尊當面訶責之後,內心非常憂愁悲傷,他低下頭來不說話,不再狡辯,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

以上所說《中阿含經》卷54的記載,明白地指示,意識不能生到下一世去,當然是只能存在一世的生滅法;並且意識和前五識一樣都是依根立名,也就是隨著所依緣六根的不同,然後命名為眼識乃至意識等不同的名稱。譬如依眼根與色塵為緣所出生的識,出生後專門了別色塵的心,那麼就依所緣的眼根,把祂命名為眼識;乃至依意根與法塵為緣所出生的識,出生以後專門了別法塵,也能了別其餘五塵細相的心,也就是覺知心離念靈知,那麼就依所緣的意根,把祂命名為意識。所以識陰六識是因緣所生法,必須依靠別的藉緣才能存在的心,不是原本就已經存在的心,當然是生滅心。眼識等前五識,學佛人比較容易瞭解是虛妄心;最難的是,不能如實了知意識心的種種變相,錯將意識變相境界中的意識心,誤認為真如心,然後就宣稱自己已經證真如,已經見佛性,結果就成為未證言證、未悟言悟的大妄語人。

所以修學佛法最要緊的,就是如實了知意識心的種種變相,意識覺知心不論是有念的靈知心,或是無念、離念時的靈知心,都是藉緣而出生的,也就是說,必須假借意根、法塵、無明等為緣,才能由如來藏中所含藏的意識種子流注,而出生意識覺知心。意識覺知心出生以後,才有意識心的種種變相,譬如有念靈知、離念靈知、有欲貪的靈知、無欲貪的靈知、離五塵貪的靈知等等意識變相,其實都仍然是意識覺知心,仍然是有因有緣才能出生的意識心。所以 佛在經中處處宣說,意識的緣生性與虛妄性。譬如《中阿含經》卷28說:【緣意及法,生意識。】又譬如《雜阿含經》卷11說:【意、法因緣,生意識。】又譬如《正法念處經》卷62說:【因意、因法而生意識。】又譬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30說:【意、法為緣,能生意識。】

總而言之,意識覺知心不論是有念或離念、無念,不論是欲界五欲中的意識粗心,或是初禪中的意識細心,或是四禪等至位中的意識細心,乃至非想非非想定中的意識心,已經成為三界中最微細的意識心了,仍然是有生有滅之法,這是三乘聖教一切經論中都這麼說的。人間有情的意識覺知心,不論是有念靈知或離念靈知,必須有五色根、意根、六塵或定境法塵,才能現起、存在以及運作;如果五色根毀壞了,縱然還有意根,離念靈知意識心也一樣會斷滅不現前。色界有情的生命,必須有眼根、耳根、身根以及意根四根為俱有依根,才可能生存;意識覺知心在這四根具足的情況下,才能現起、存在以及運作。無色界有情因為遠離色界身的執著,發起無色界定,所以能單憑意根以及無色定,使得意識覺知心生起,並且安住在無色界的定境中。這就是意識心在不同的情況下,導致所依根有所差別;但是永遠都不能離開意根與法塵,也永遠不能離開第八識如來藏中所含藏的意識種子,才能生起、存在以及運作。

所以第八識如來藏是意識的根本因,意根與法塵是意識的所依緣。也就是說,意識覺知心不論是有語言妄念的覺知心,或是離語言妄念的覺知心,都屬於意識,是從如來藏中出生,所以離念靈知、有念靈知、離貪靈知、有貪靈知等覺知心都屬於生滅法,都是緣生法;而有生必有滅,永遠不可能是常恆不間斷的常住心。意識覺知心縱然修到離念,而且永遠都不再生起語言文字妄念,乃至往生到非想非非想天,成為三界中最微細的意識心,仍然必須有意根作為所依根,也必須有第八識如來藏作為所依因,才可能繼續存在以及運作。而且意識正在運作時,也必須同時有意根的配合運作才能運行。

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卷28中說:【如佛言:「依意緣法,意識生。」】卷36中又說:【「依意而生識」無咎,意識難解故,九十六種外道不說「依意故生識」。】意識確實很難理解,往往有許多人誤會意識,而落在九十六種外道見或六十二種外道見,都是因為不能真實理解意識心有種種變相境界,所以就恣意妄想,施設了種種常住不壞的意識境界相,譬如意識細心、意識極細心、細意識、極細意識,然後就以其中某一種變相境界中的意識心,誤認為真如或誤認為佛法身,或誤認為宇宙萬法的第一因,其實都是誤計本住法,墮於心外求法的外道見。所以 佛在《雜阿含經》卷9強調說:「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故。」意思是說,一切所有粗細意識,不論多麼微細,統統都是藉著意根與法塵為緣,從本識如來藏中出生,是有生有滅之法,不是本住法。假使認定意識細心是不生滅法而落入意識界中,那麼就無法斷我見了。所以認知以及現觀十八界中的六識界,對於修學解脫道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觀行重點。

【節錄自《阿含正義一 034 十八界之六識界()》由 正莉老師開示】

2018年5月15日 星期二

十八界之六識界(上)


上一集我們說到斷我見的本質,就是認知以及現觀識陰六識的虛妄性,現觀識陰六識都是有生有滅的緣生法,虛妄不實;既然斷我見就是要斷除那覺知心常住不壞的我見,當然得要深入瞭解識陰六識的內容。

現在我們就來探討「十八界中的六識界」。十八界就是六根、六塵與六識,合起來稱為十八界。界又稱為種子,就是功能差別的意思。譬如眼識,是說眼識的種子,也就是眼識能見的功能;所以六識界就是六識的種子,也就是六識的功能差別。因為六識的功能都是有界限的,所以叫作六識界,表示六識各有不同的功能。六識的功能差別,就是六識的自體性,譬如眼識能見之性,乃至意識能知之性,所以六識法界的本質,正是六識心所法配合成就的自性,當然是虛妄法

五陰、十二處、十八界,指的都是有情的身心,只是法的分類粗細有所差別而已;總而言之,就是指虛妄的眾生我。換句話說,我就是五陰身,我就是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如果還有這個我中的任何一陰、一處、一界存在,那麼就無法成就無餘涅槃。所以凡是修學解脫道的人,都要深入了知五陰十八界的內涵。

《中阿含經》卷47,佛說:【阿難!若有比丘見十八界知如真: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阿難!見此十八界知如真。】意思是說:如果有比丘能夠真實了知十八界的內涵以及功能,他就是有智慧的人。在這段經文中,顯示出意根意識就像眼根眼識一樣,都是同時存在,並且共同現行運作,如果不能對十八界真實了知,那麼就不是有智慧的人。由於十八界法的假和,成就欲界人類的五陰身心;也就是說,一個人必須具足十八界法,才能說是正常人,如果身上少了一界、二界乃至多界,那麼就是有缺陷了。

我們先來介紹十八界中的六根,六根函蓋色根心根二種,也就是有色根與無色根二種。有色根屬於色法,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以及身根等前五根,屬於色法的前五根,加上屬於心法的無色根意根,合起來總共六根。六根是六識的所依,如果六根出現問題時,那麼六識就無法生起,也就無法正常運作,譬如眼根是眼識的所依根,如果沒有具足眼根,包括眼扶塵根和眼勝義根,縱然外色塵存在,眼識還是無法生起,也就沒有眼識的存在以及運作。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乃至意識,也是同樣的道理,必須相關的所依根完好無缺,才能生起、存在以及運作。譬如意根是意識的所依根,如果沒有意根的具足存在,縱然法塵存在,意識也無法生起,也就沒有意識覺知心的存在以及運作。意根同時也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前五識的所依根;也就是說,前五識都必須有意根作為所依根,才可能出生、現行以及運作。所以說,意根是識陰六識的共同所依根意根這個法非常隱微深細,一般學佛人很難了知,也就無法對意識與意根分別清楚,就像 玄奘菩薩在《八識規矩頌》中所說:【愚者難分識與根。】必須跟隨 平實導師這樣的大善知識修學,建立正知見以後,在身口意行當中把意根找出來,確認意根的所在,才能少分體驗意根的運作。意識與意根的基本不同,主要在於意識只作了別、觀察、思惟、分析、歸納等工作,這些工作做完以後,再交給意根去作決定,作決定的永遠是意根,但是意根未必完全依照意識所提供的訊息去作決定意根往往依習慣而作決定

二乘解脫道的修行,先要聞熏正知見,然後在閒靜處深入思惟,再透過四威儀中的實際觀行一一比對識陰六識的不同,也比對意識與意根的不同,實際體驗、了知意識與意根的區別之後,進一步觀行六入的四聖諦,以及六入處的四聖諦;乃至貪愛執著較重的人,不但要了知六根、六識、六入的虛妄,還要在十二因緣觀中,對十二有支每一支的四聖諦都如實了知,並且觀行完成之後,才能確實斷除我見與我執。

接著我們介紹六塵,六塵就是六根所入之法,包括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以及法塵。什麼是法塵?法塵是從五塵上面所顯現出來的,也就是說, 前五塵現起的當下,一定伴隨著法塵。譬如眼見色,當眼扶塵根接觸外色塵時,如來藏就如實顯現內相分色塵。當內相分色塵現起時,由於意根接觸到內相分色塵,生起了想要了別的作意,便警覺如來藏中的意識種子以及眼識種子流注,使得意識與眼識同時現起。由眼識了別青色、黃色、赤色、白色等顯色,同時由意識了別長短、方圓、美醜、姿態、神韻、氣質等法塵;前五塵所顯現出來的細相,屬於法處所攝色,也就是法塵,是由意識覺知心來了別。

接著我們介紹六識,六識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以及意識。識就是了別的意思,譬如眼識能看見色塵,耳識能聽聞聲塵,乃至意識能了知諸法。也就是說,六識一直都只能在三界中的六塵上運作,不能離開三界緣起緣滅的生死法,所以說六識都是虛妄心,不是常住法。《增壹阿含經》卷29,佛說:【以依六入便有六識身。】意思是說:因為依於六入,那麼就有六識的功能性出生。六識的功能又稱為六識身,就是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以及意識身,總共有六識身,正是識陰所攝的六識。識陰六識是心法,不是色法,為什麼稱為身呢?功能作用的意思,因為六識在人間都各有功能作用,能夠見聞覺知。譬如眼識具有見色的功能,叫作眼識身,乃至意識覺知心,具有了知諸法的功能,叫作意識身。因為有功能作用的緣故,能夠使人確定祂的存在有所執著,所以稱為身

識陰六識的功能,就是六識所擁有的我所,也就是六識的自性,稱為六識,如果不能了知六識的自性,誤以為六識的自性就是佛性,那麼就會墮入自性見中,成為自性見外道。識陰六識都是因緣所生法,沒有常住不壞性,緣就是根與塵,譬如眼根觸色塵,乃至意根觸法塵,才能出生六識,所以《雜阿含經》卷11,佛說:【意、法因緣,生意識。】這是說,必須意根與法塵相觸為緣,才能出生意識,但是單憑根與塵等眾緣,仍然無法出生識陰六識,必須有根本因入胎識,才能出生識陰六識。就像《雜阿含經》卷2,佛告訴婆羅門說:【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必須同時具足因與緣,因就是根本因入胎識如來藏,祂在識陰六識出生以前,就已經存在了,而且是無始以來就本然存在著,祂是一切諸法的根源。換句話說,六識是依六根與六塵為緣才能出現,當六根與六塵不在時,或意根不想了知六塵時,六識就無法存在,所以說六識虛妄。

接著我們講六入,六入是一種現象,當六根與六塵相觸時,就有六種入,叫作六入。譬如眼入色塵、耳入聲塵,乃至意入法塵。六入又分為外六入與內六入兩種,外六入是指眼耳鼻舌身等五扶塵根以及意根,接觸外六塵的現象;內六入是指眼耳鼻舌身等五勝義根以及意根,接觸內六塵的現象。換句話說,藉著六根觸外六塵才有外六入,並且藉著外六入外相分如來藏就如實變現一模一樣的內相分六塵,才有內六入,接著見聞覺知心才能出現,才能了別內相分六塵。譬如,眼扶塵根(也就是眼球)所接觸到的外色塵,屬於眼扶塵根所攝入的色塵,就是外色入處,所以眼扶塵根外色入處;外色塵進入眼扶塵根眼球時,色塵影像在眼球的視網膜是倒立的,但那不是我們所看見的色塵相,因為我們所看見的色塵相都是正立的,那倒立的外色入影像,透過視神經傳導到眼勝義根,也就是頭腦中掌管視覺的部分如來藏變現出內相分正立的色塵,與外相分的色塵一模一樣,眼勝義根顯現內相分色塵的地方,就是內色入處,眼勝義根中內相分色塵進入眼識心中,就是內色入。換句話說,眼睛只是一個媒介,只是藉由眼睛來攝取外面的光影進入眼球,再傳送到眼勝義根,於是如來藏就變現出一個跟外相分一模一樣的內相分,所以我們所看見的是由如來藏所變現出來的內相分,不是純物質的色法,因為外面的色塵是色法;可是覺知心是心法,不是色法,不能直接接觸物質色法,所以必須由如來藏變現出和外色塵一模一樣的內相分,這個內相分似色而非色,才能被眼識所接觸。因此所謂眼見色,是眼識來了別色塵,眼睛只是助緣。

同樣的道理,耳鼻舌身等四種扶塵根,所攝入的四塵入處,也都屬於外入處,同樣是由如來藏如實變現內聲塵、內香塵、內味塵、內觸塵等四種內相分,再由耳鼻舌身等四種識心,觸知內相分四塵,這就是六入中的四種內入。所以五扶塵根都有外五入,五勝義根都有內五入,這就是外入處與內入處的不同合併意根、五色根,以及六識心的外法入內法入,稱為外六入與內六入,所以六入有內入與外入的差別。但是外六入的外六塵,並不是十八界法中的六塵,十八界法中的六塵,是指內六入的內六塵,當然是說內相分中的六塵,這才是定性阿羅漢入無餘涅槃時所滅掉的六塵。所以如果不能瞭解內六入,不能把內六入的執著加以滅除,那麼就不是在滅除我執上用功,因為內六入才是五陰自我所攝的內法,屬於我執,因此滅除內六入,才是真正進入解脫道中修行。

接著說十二處,六根與六塵合稱為十二處。如果沒有十二處就不會有六入,如果沒有六入就不會有六識生起,所以十二處是六識依止的處所,六識若離開十二處,那麼就不能生起、存在與運作,所以十二處是六識的俱有依。換句話說,六識是依六根與六塵為緣才能出現,當六根與六塵不存在時,或意根不想了知六塵時,六識就無法現起與存在,所以說六識是因緣所生的虛妄法。眾生之所以會自覺有我真實常住,誤認為六識心真實有,完全是因為有六識見聞覺知的自性,所以才會返緣自己,覺得自己是真實存在的;因為覺得自己真實存在,那麼就會感覺自我所擁有的一切享受,世間財物以及眷屬等等都是真實存在的,因此就生起了我執以及我所執。這些見聞覺知性都是六識的功能,而這些六識的功能,必須有六根觸六塵,才會有六識生起與運作,才會有見聞覺知性存在。可是見聞覺知性所依的六識,已經是因緣所生的虛妄法,那麼由生滅性的六識見聞覺知性,所感覺到的我與我所,當然更是虛妄假有,都是在六入中的見聞覺知性上誤認為實有。如果能這樣如理作意去思惟觀察,那麼對於斷除我見以及我所的執著,有很大的幫助。

【錄自《阿含正義一 033 十八界之六識界()》由 正莉老師開示】

2018年5月8日 星期二

「斷我見」略說


今天我們要概略介紹「斷我見」,希望能幫助您斷我見、斷三縛結,實證聲聞解脫道的初果。接著再轉入大乘法中來參禪,這樣參禪時才能遠離六識範圍,尤其是不會落入意識離念靈知心中,那麼想要證悟第八識如來藏就比較容易了。

也就是說,不論是二乘菩提或大乘菩提,都是以「斷我見」為基礎。那麼要如何斷我見呢?首先要瞭解五陰、十八界的內涵,接著要如理作意去深入觀行,實地現觀五陰、十八界,並確認統統都是生滅變異的虛妄法,這樣把五陰、十八界自我都否定了,深心之中也確實接受了全部都是虛妄的生滅法。

如果對五陰、十八界的虛妄性都瞭解了,但是心中仍然不肯認定自己所現觀的事實,也就是心中不肯轉依自己所現觀五陰、十八界都是虛妄的這種智慧,那麼就只是初果向人,還不是初果人;必須心中確實認定,並且依止於正確的現觀內容,才是解脫道的初果人,才能進入解脫道的修道位,修除我所的貪愛與執著,並修除對自我的執著,進而邁向四果的慧解脫境界。

什麼是「我見」?就是以五陰、十八界作為真實不壞法。換句話說,由於對五陰、十八界起不如理作意,認為五陰、十八界的全部或局部,是真實常住的不壞我;尤其是把識陰中的意識離念靈知心,當作是真實常住法,這就是我見。所以若有人說「時時刻刻要作自己,要把握自己」,那就是標準的我見。有時候與人起爭執,是因為不能接受自己這個五陰被毀謗、被毆打或被羞辱,誤認為五陰是真實有,尤其是誤認為我這個覺知心,是真實常住的真我,所以我有自尊,假使沒有被尊重,就要求別人尊重,認為自尊受損了。這就是我見在作祟,認為自我真實常住不壞,才會這樣計較。又譬如:小學生常說:「老師!他打我。」那是由於執著色身為我,等到年紀大一點了,看見老人家過世,知道色身會毀壞不能長久,那麼又執著意識覺知心為我,或執著時時刻刻思量作主的意根為我,以覺知的我、思量的我為身,叫作身見,又叫作薩迦耶見,又叫作我見

我見會使得眾生不斷地從自我出發,凡事以自我為中心,然後生起種種貪愛或厭惡的心行。換句話說,我見是一切眾生輪迴生死的根本,是學佛人都要斷除的,然而卻不容易斷除。我見最難斷除的部分,就是對意識的境界相不能具足了知,如果能具足了知意識的種種變相,那麼就有希望斷除我見。譬如有的人只接受有語言文字妄想時的意識是生滅法,卻不肯接受離語言文字妄念的離念靈知也是生滅法,那就是未斷我見的人,因為離念靈知正是意識的心所法,雖然住於離念境界,卻對六塵了了分明,正是意識的想陰所攝。《增壹阿含經》卷28 佛說:【云何名為想?所謂想者,想亦是知:知青、黃、白、黑,知苦、樂,故名為知。】意思是說,什麼叫作呢?想就是了知,了知青色、黃色、白色、黑色,了知痛苦與快樂,所以並不是僅限於語言文字所作的思惟思想,才叫作想陰,只要有知,知六塵就已經落到想陰了。換句話說,舉凡識陰六識生起的知覺性,都是想陰所攝。當覺知心一念不生時,仍然是墮於想陰之中,對於定境法塵了了分明,所以我見最難斷的地方,正是識陰以及想陰的部分。想陰是識陰六識的心所法,只要有識陰六識存在,就一定有想陰的功能存在。所以斷我見的本質,就是認知以及現觀識陰六識的虛妄性,現觀識陰六識都是有生有滅的緣生法,虛妄不實。既然斷我見就是要斷除覺知心常住不壞的我見,當然得要深入瞭解識陰六識的內容。平實導師著作《識蘊真義》對於意識心的體性有很詳實的解說,若您喜歡看書,時間也很充裕,平實導師著作《阿含正義》總共七輯,配合《識蘊真義》一起看,這樣對於斷我見有很大的幫助。

另外還要強調一點,就是定力的重要性,修學三乘菩提一定要先於未到地定得自在,因為定力可以伏惑,若不是有定力伏惑的話,就算觀行具足,也無法得到斷惑見道的功德,也就是不會有受用。意思就是說,初果的見地,得要有未到地定的功夫來支撐才能證轉證轉兩者不一樣。什麼是證轉呢?證轉是說轉依成功了,見地可以運轉了,運轉就是付諸於實行的意思,這樣才是真的實證,叫作證轉。所以《瑜伽師地論》卷53 彌勒菩薩說:【若依未至定證得初果,爾時一切能往惡趣惡戒種子皆悉永害,此即名為聖所愛戒。】意思是說,如果是依未到地定的定力而證得初果,那個時候,一切能通往三惡道的種子,都將永遠斷除。也就是說,這位初果人就不會再犯惡戒,而下墮三惡道了。所以說,凡是想要證得初果而不退轉的話,就是要有未到地定的定力作為支撐,如果沒有未到地定的定力,那麼就只是一個初果向。初果向的意思,就是正要進入初果,但還不是初果,因為與初果的解脫不相應,只是乾慧而沒有解脫的功德受用;如果沒有真善知識攝受,很容易再退回到凡夫的常見或斷見之中。意思是說,自己本身要去作觀行而斷三縛結,也要有未到地定的定力,這樣證得初果才不會退轉。但是定力只能伏惑、不能斷惑斷惑得要依靠智慧上的修學,不過還是要配合定力來證果,所以學佛人要先於未到地定得自在您只要把正覺的獨門功夫──無相念佛、看話頭學會了,便具備了動中未到地定的定力。

另外有一個觀念也很重要,就是要瞭解證果的本質是什麼?事實上,證果不是得而是。譬如證初果,是因為捨掉我見、捨掉三縛結之後,施設一個名稱叫作證初果;乃至捨掉對三界愛的執著,然後施設一個名稱,叫作斷我執證阿羅漢果。所以證果的本質就是捨而不是得。若有人說:「我已經證初果了。」,那表示他的我見還未斷,因為還有我,所以就自稱我證得初果了;這個我還在,表示微細的我見還未斷,那就不是初果人,因為證果沒有一個果可得,而是把我否定了,既然我不存在了,哪裡還有我證初果呢?所以若有人自稱「我是須陀洹,我得須陀洹果」,那麼他就不是須陀洹。同樣的道理,若有人自稱「我是阿羅漢,我得阿羅漢果」,那麼他就不是阿羅漢,因為證果的人,不是證果,才是真的證果,這個觀念非常重要。

如果只是知道證果的內涵,也知道斷我見的內涵,雖然講得頭頭是道,什麼叫作斷我見,完全瞭解了,可是斷我見的功德卻不能運轉,也就是沒有功德受用,那就不能叫作證初果,也不能說是真的斷三縛結,實際上並沒有證初果。因為「證」一定要能運轉才是真的證,叫作證轉;假使有證而不能運轉,不能產生作用,那就不能叫作證轉,對他來說那只是一個知識,叫作佛學知識。為什麼呢?因為沒有伏惑的功德,當我見斷了以後,三縛結跟著就斷,三縛結就是我見、疑見、戒禁取見,合起來叫作見惑。因為錯誤的見解而產生的迷惑,因此就使得有情不斷地在三界六道中輪轉生死,所以說,解脫道的修行,主要就是在斷我見上用心。

接著「疑見」是說,由於本身的我見未斷,對於諸方大師的我見未斷也就不能如實知,叫作疑見。當我見斷了以後,疑見就會跟著斷,疑見斷了,就是不懷疑自己所斷的我見確實必須斷除。疑見斷還有一個意思,佛在經中說為「於諸方大師不疑」,也就是說,當初果人斷我見時,由於疑見斷的緣故,他就能判斷諸方大師是否已經斷我見,從諸方大師的開示或著作中,就可以判斷那位大師是否已經斷我見,並且對於自己的判斷不會猶疑不定,具有絕對的把握。

接著「戒禁取見」,這是說,外道因為不如理作意的虛妄想,所施設的種種戒法以及禁忌,譬如外道的食自落果戒、裸身戒、常坐不臥戒等等,都是誤會解脫道的修行理論,所以有種種不如理作意的邪思惟,誤以為持守那些外道戒,就可以得解脫。當我見、疑見斷了以後,那麼就能夠了知外道所施設的那些不如理的禁忌,其實都跟解脫無關,有了這種正確的了知,就是戒禁取見斷了。《雜阿含經》卷15 世尊告訴諸比丘說:【此三結盡,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法,必定正覺,趣七有天、人往生,作苦邊。】意思是說,我見、疑見、戒禁取見這三結斷盡之後叫作須陀洹,從此以後不會再墮入三惡道中,一定會趣向正確的二乘覺悟境界,最多再經歷七次三界有的天界與人間往來受生,就可以出離三界生死苦。斷我見、斷三縛結,除了從五陰、十八界的緣生緣滅來作觀行之外,還要有一個前提,就是要相信「假必依實」的道理,必須相信有一個真實法——如來藏恆存不滅,然後才有緣起性空之法。也就是說,生滅無常的蘊處界一切法,都必須依於不生不滅的真實心如來藏而有。凡是夜夜斷滅,然後朝朝還起的那種法,一定是假的法。也就是說,每天晚上都會斷滅,第二天早上又生起的法,一定是假的法。那假的法為什麼能夠夜夜斷滅之後,又朝朝能夠重新現起呢?背後一定有個真實法,使它能夠重新生起,因為不可能無中生有;也就是說,斷我見的一個前提,就是相信有個常住法如來藏,來維持五陰、十八界,使得滅掉五陰、十八界之後的無餘涅槃,不會成為斷滅空。

對五陰、十八界的內涵具足了知了,並如實加以觀行五陰的每一陰,十八界的每一界都是生滅變異的,再加上未到地定的功夫,心性也降伏了、調柔了,這樣才能真的斷我見。斷我見之後,接著再作四加行的觀行,四加行是從另一個層面來斷我見,雙印能取與所取皆空。四加行的目的,是要更進一步去斷除我見,不讓我見重生,也就是使得斷我見的內涵不會退轉,使得自己心得決定,趣向常住法如來藏的方向去實證。

最後再強調一點,就是斷三縛結之後,必須具足四法,才能說是真實取證,預入聖流的初果人,這有經文可以證明,我們看《雜阿含經》卷33怎麼說的:【佛告摩訶男:「是故當知四法成就須陀洹: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如是受持。】意思是說,斷三縛結之後,必須以四法來成就須陀洹果,哪四法 ?就是於佛不壞淨、於法不壞淨、於僧不壞淨,並且受持佛戒。換句話說,由於善知識的教導而斷三縛結,還必須具足成就四法,也就是願意歸依佛法僧三寶,並且願意領受佛門聖戒,才能說是真的實證聲聞解脫道的初果,稱為須陀洹。假使不願意領受三歸依,當然不是佛弟子,初果人所斷的三縛結,對他來說只是佛學知識,完全沒有絲毫的解脫功德受用,假使不願意領受佛戒,表示初果所應斷的異生性還未斷除,將來捨壽時還有下墮三惡道的可能,所以佛弟子斷三縛結以後,必須注重佛戒的守持。

節錄自阿含正義一 032 斷我見略說 正莉老師開示

2018年5月1日 星期二

能取與所取--應離虛妄分別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歡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兼論唯識學的最早根據」節目。今天我們要接續上一集之「能取與所取--二俱無所得」來跟諸位探討「能取與所取-應離虛妄分別」這個題目。 
因為「能取」在「所取」上面的「虛妄分別」中會引生種種邪見與問題,所以今天的節目,我們就要來探討這個重要的法義,由所取的虛妄也可以了知能取之虛妄;了知能取與所取之虛妄性後,就可以逐漸遠離種種之虛妄分別,也能夠漸離因虛妄分別所引生之染汙的身、口、意行。譬如在《大乘入楞伽經》卷4中的開示:【大慧!一切眾生於種種境,不能了達自心所現,計能所取虛妄執著,起諸分別墮有無見,增長外道妄見習氣;心心所法相應起時,執有外義種種可得,計著於我及以我所,是故名為虛妄分別。】也就是說:因為不能了達能取心所取境皆是自心所現的道理,於是對於能取與所取二法產生誤計及執著;或者否定第八識而墮入「無見」之中,或者執著能取之意識心或意識細心為實有不壞心,而墮入「有見」等,如此皆能增長「心外求法」之外道邪見。有時候是錯誤執取七識心及其心所有法有真實不壞之體性,或者執著自心藏識外之法有不生不滅之性,或外於自心藏識而說有涅槃,也有對於常見外道之「意識我與我所」執取不捨的;這些都不離虛妄分別,因此如果能夠了知能取與所取皆是自心藏識所現之生滅法,那就可以逐漸避免落入這些誤計之中,尤其在末法時代有許多的邪思妄想令眾生眼花撩亂,也有許多相似佛法令眾生難以分辨,這些大多落入向自心藏識之外而求真實法之外道見中,這是大家要留意的地方;另外要注意的是:自己的能取在攝取所取的過程,如果產生種種虛妄分別與錯誤的執取,不只現在世會產生許多不如理作意之身、口、意行,也會熏成種子而帶到未來世,對於未來的道業產生遮障,因此其影響力是很深遠的。

在《成唯識論》卷8有這樣的開示:【二取習氣,應知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說名取。】其中「我執習氣」就是對於「我與我所」產生虛妄的執著,不曉得「七轉識我」及其「相應的心所有法」都是依他起之生滅法,乃至連更遠的五欲六塵之「我所」都執著不捨,因此長時與「我及我所執」相應執著三界諸法,如果不加以對治,則令執著越加深重而數數現行。「名言習氣」主要指的就是透過表義名言以及顯境名言來熏習種種法,這些法就能夠在熏習之後再等流出來,因此在熏習的時候,就要留意所熏習之法的內涵是否正確;其中也要留意的是:尤其是透過語言、文字、名相而成就的熏習,我們要知道這些名言安立只是一種為了達成解說或意思傳達的方便施設,而且語言、文字有侷限性,包括許多的施設是有前提的,因此不可以執著之,否則就會成為「遍計所執」而衍生出後續的虛妄分別。譬如在《瑜伽師地論》卷64中有這樣的開示:【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所有名言安立諸法自性,依假名言數數周遍計度諸法而建立故。】也就是說,雖然為了達成某些目的而用名言來安立諸法自性,但是因為生滅之諸法都是因緣所生,所以不可以執著這些法有真實不壞的自性;譬如說花有漂亮的自性,但是當花枯萎的時候,這漂亮的自性就不存在了,因此雖然名言之施設,有其作用及需要性,但不可以執著種種安立之諸法自性為真實不壞。同時因名言所安立之諸法自性皆因意識心之覺想而有,若無覺想則不分別一切法,就不會有這些種種的名言安立;而種種名言安立之種種自性亦是互相觀待而有,因此不可以執著這些安立的諸法自性是真實不壞的,乃至從如來藏的境界來看,根本沒有一切有為法的自性可言。

而上述之我執習氣以及有漏之名言習氣,必須要加以對治,否則其作用會一直存在,只要遇緣便會現起,現起之後重複熏習而令執著性更加深重,造成生死輪轉無有窮盡;因此如果能夠對於「能取與所取之生滅虛妄」的本質作正確理解與觀察,就有機會能夠斷除「以識蘊為真實我」之錯誤知見。這裡面最主要的是斷除「以能取之意識心為真實我」--也是遠離虛妄分別,非常重要的一步;因為意識心令人覺得太真實了,而且有證自證分可以反觀,因此會有自我認知的存在,是眾生所最容易誤認為是真實我的;也因為我見可以引生許多的邪見與虛妄分別,因此我見的斷除是三乘菩提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關卡。斷除我見之後就能夠漸漸離開虛妄分別,譬如平實導師在《實相經宗通》第二輯中的開示:【這個意識要到什麼時候,才算開始有了不虛妄的分別相呢?……從初果的時候開始,能夠分別蘊處界粗法的無常故苦、故空,空故無我;這是第一分的不虛妄分別相……當他找到了十八界的本源,現觀五蘊十八界是從自心如來藏金剛心而出生,這時候的意識雖然還是虛妄法、還是有分別心,但是祂已經有了對不虛妄法金剛心的分別功能,這就是第二分的不虛妄分別相。】(~《實相經宗通》第二輯,正智出版社,頁228) 因此以觀察能取、所取之虛妄生滅性及配合「假必依實」的正知見,對於遠離種種的虛妄分別是非常重要的。而在佛法的修行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成就上述兩種的不虛妄分別,這兩種的不虛妄分別也是對應至聲聞菩提及大乘菩提之見道,也是在修學路上的兩個重要關卡;因此斷我見之後,才能進入解脫道的修道位而漸漸修斷煩惱,而不是用壓伏煩惱的方式了;同時證悟實相後就可以漸漸修學別相智,利樂眾生修集福德,向通達般若之通達位前進。

所以討論能取、所取之生滅的體性,無論是在聲聞菩提與大乘菩提的修學之路都是非常重要而且是很具體的。因此從能取與所取的法義,讓我們可以瞭解能取的識陰自我與所取的六塵境界都是生滅虛妄之法,而能取識陰的心所法當然也是生滅之法,都是從自心如來藏所直接或間接出生。譬如在《佛說寶雨經》卷8中的開示:【由我起於貪、瞋等法,能起之我既從緣生,所起貪、瞋及貪等境亦從緣起。誰有智者於眾緣生虛妄法中起我執著?】大意是說:意識心的現起才會有其相應心所法的出現,譬如貪、瞋等六根本煩惱心所法,而意識心我是依根、塵觸才能出生的生滅法,意識及其心所法--貪、瞋等所取的六塵境界,亦只是自心所現的六塵內相分。因此無論是意識心我、意識心相應之心所法,或者是心、心所法所貪取的內六塵境界,皆是因緣所生之虛妄生滅之法;既然都是眾緣生虛妄法,那有智慧的人就不應該在這些虛妄法中執著有真實不壞的識陰自我,能夠取種種六塵境界,而於這些虛妄生滅的內六塵中生起種種貪愛而被繫縛;這種由能取、所取皆是生滅虛妄之因緣所生法的思惟觀行方式,能引生很大的力量,也是一般眾生普遍可以接受的。因此瞭解這個道理及配合實際觀行之後,就可以同意不應該在虛妄法中有種種的執取,而這也是依靠智慧才能真正斷除煩惱的道理;即使無法在短時間內達成目標,但是如果能夠下定決心修行,相信一定可以一分一分遠離種種之虛妄分別與執著的。

真正能夠離開能取、所取的是空性心如來藏,因為祂不緣六塵境界,因此是無色、聲、香、味、觸、法,祂的自住境界是絕對寂靜的,祂是出生眾生能取與所取的真實心。雖然菩薩悟後要轉依如來藏的清淨體性,不於六塵起執著,但是並不是要菩薩的意識心都不要去了別六塵境界;因為這樣便無法修學而提昇智慧與利樂眾生了。因此說明六塵內相分是自心所現的生滅虛妄之法;主要是要讓菩薩知道:識陰六識其所攝取的是六塵內相分,不是眾生以為的外六塵相分。所以一方面可以達成令眾生遠離五欲六塵染著的目的,一方面可以顯示「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道理。而既然內六塵是自心藏識依眾緣所現,因此各人所現內六塵有異,所以雖然面對的是同樣的外五塵境界,也不能錯誤地認為眾人所取的內六塵相是相同的;而是要知道內六塵是因緣所生,依他而起之法,依不同因緣與業報而有不同之展現,故不可執著自己所領受的內六塵一定是那樣永遠真實不變。因此能夠因為熏聞與修學正確的法義而逐漸遠離虛妄分別,與漸漸斷除種種的誤計與遍計執著。而另外從能取所取皆是虛妄生滅之法,也可以讓修學者去思惟,必定要有一個不生滅的真實法,才能有生滅假法的出生,因為「假必依實」;同時虛妄生滅之法不是可以究竟依靠的,因為生滅變異本身就是不安隱性,也不能把生滅法轉易成為不生滅法,而這個道理是遍於三界六道。譬如在《瑜伽師地論》卷27中的開示:【由彼諸蘊,其性無常,生滅相應,有一切取,三受麤重之所隨逐,不安隱攝,不脫苦苦及以壞苦,不自在轉,由行苦故說名為苦……。】也就是說,含攝能取所取之五蘊,本身是因緣所生之法,生滅不斷,眾生因為不瞭解五蘊的真實相貌,有種種虛妄分別與執著,也不離四取、三受等法,因而無法脫離因為五蘊出生後而引生之苦苦與壞苦,而因為染汙熏習與無明貪愛造作諸業的關係,這些法的勢力就會逼迫眾生,不斷地在三界六道中不自在的生死輪轉,而且皆脫離不了行苦。所以諸蘊或能取、所取等虛妄生滅之法,絕對不是眾生的究竟依靠;因為其本質是生滅的。而對於凡夫來說,諸蘊及其相應的種種行也都是不安隱、不離三苦的,因此只有本來不生滅的本住法,祂不需要藉助其他的因緣而能本來自在,祂才是眾生的究竟之依靠。菩薩因為證悟如來藏的關係,知道世世的五蘊皆可以依本心而不斷地出現,而因為修學正法的關係使得世世的無漏法與可愛異熟果報轉更勝妙,因此心中能夠逐漸離開罣礙與恐怖,這就是大乘法中依如來藏才能成就的安隱觀。所以菩薩悟後轉依離能取、所取之如來藏心,因此能令能取之意識心漸離對於六塵之虛妄執著;這也是我們從這個能取與所取的法義中應該要學習到的。

有時候我們會把一般眾生的五蘊稱為「五取蘊」,因為對於五蘊產生貪愛的緣故,譬如在《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中的開示:【何故名取蘊?以取合故,名為取蘊。何等為取?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說名為?謂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未來染著現在欲貪名取。】也就是說:五蘊中的能取心有欲貪煩惱,而貪愛的對象卻也是五蘊自己,因為貪愛的關係就能夠引生未來世的五蘊,所以在有些論中說這種現象為「蘊生取」以及「蘊從取生」。也就是說五取蘊因為有貪愛的煩惱,因此而貪愛五取蘊自己,因為這樣的緣故就會引生當來的五取蘊出生;因為對於當來的五取蘊之欲貪產生了希求,所以這種力量就會引生五取蘊的再次出生,所以說「以取合故,名為取蘊」。而無漏的五蘊就能夠離開這種貪愛的現象,因此如果能夠單純的只是生起能取與所取,而不會因為無明與貪愛的緣故使能取貪愛所取;這樣就是只是單純的五蘊,並不會引生生死之流轉。所以對於「五取蘊」這個名相的瞭解也可以讓我們知道問題是出在哪裡。

從上面的探討應該讓我們對於「能取與所取」在道理上已經有了基本的認識,而因為五蘊本身就包含能取與所取,因此最後我們引一段在《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10中的開示,可以作為大家思惟及觀行時的參考:【復觀五蘊……猶如夢想,都不可得,……蘊性如空谷響,屬諸因緣。……觀蘊如影,從業緣現……觀蘊如鏡中像,無我、無人乃至受者,……觀蘊從緣而有、如幻如化……觀蘊是變壞相,無常、苦、空、無我……。】(~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10)也就是:五蘊是因緣所生法,生滅虛幻無常,因此說「猶如夢想,都不可得」,即使認為已經得到它,但是下一剎那即生滅變異,因此究竟來說又是無所得;而既然是因緣所生法當然攝屬於其出生之因緣,故說「猶如空谷響,屬諸因緣」。另外有情眾生所能展現之六道五蘊身,依所造諸業而轉變不定,有時得人趣五蘊,有時得天趣五蘊等,因此說「如影,從業緣現」;而五蘊是所生之生滅法,非真實不壞之真我,因此說「如鏡中像,無我、無人乃至受者」;同時五蘊需要借 緣才能生起,譬如依根、塵、觸三法才能出生識蘊,因此說「從緣而有,如幻如化」,並且五蘊是生滅因緣所生,亦是剎那無常生滅,故說「是變壞相,無常、苦、空、無我」。所以我們可以從這幾個角度詳細深入地觀察驗證,相信對於能取所取的生滅虛妄性就能夠有更深入的瞭解與體驗。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這一集就談到這裡。

祝您身體健康、道業增上。阿彌陀佛!

錄自 阿含正義 ()31 正國老師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