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 星期四

什麽是「法」?內法與外法(下)


在前面一集的節目中,我們談到了佛教中所說的「法」,是指三界當中所有的事物統統都是法,法也是五蘊——又叫五陰。法又分為色法心法,色法是色蘊,而心法則是識蘊、受蘊、想蘊及行蘊。對我們來說,所有一切的法都是由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乃至意識所感知而形成的,所以法也就是我們六識所成的境界。而六個識都各有其根、塵、識三者和合的運作,所以總共就是十八界,因此法又叫十八界。我們透過五根——扶塵根,去攝取外面的相分,然後呢成像在我們大腦的勝義根,這個是內相分;也就是說,其實我們一直都住在自己內相分的境界當中,從來沒有看到過外相分。內相分就叫作內法,外相分就叫作外法。眾生從無量世以來,一直就住在自己的內相分之中,從來沒有接觸過外相分,所以所有的眾生他所能依靠、能夠依賴、拿來運作動轉的,全部都是自己的內相分。

在《辨法法性論》當中 彌勒菩薩說:「共顯現之外所取,彼實同於能取識,外境離識即無義,以其具有共性故,不共了別所取境,應即他心所緣事。」(《辨法法性論》)講到這兒,可能有人會說:「老師!我承認我們的大腦中所感知的內相分,的確那個不是外相分,我也認同每個眾生心中的內相分是各自有所不同的,因為不是同一個大腦嘛!但是畢竟它們是同一個外境,所以顯現在心中的內相分應該還是一樣的。總不可能說我們看一朵蓮花,我看的是蓮花,而他來看就變成玫瑰花吧!沒這種事吧!」好!比方說:我們一起來看一朵蓮花,我從我的角度、你從你的方位來看,我們所見的蓮花就會有所不同;即使是我們位於相同的方位來看,還是有所不同,因為我有近視眼、你有老花眼,沒有兩個人的視力會完全相同。

所以呢,學過中學生物的觀眾都知道,所見、所聞與我們的感覺,它都是相對的法,不是絕對的法。例如,將我們的右手放在熱水中、左手放在冷水中,30秒以後再一起放入普通水中,結果右手會覺得冷而左手會覺得熱,明明是放在同一盆水中啊!兩隻手的感覺卻是完全不同。這就代表了我們五根的覺受,它是一個相對的法,它是比較前時跟後時前後之間有什麼改變的差異,而不是一個測量絕對正確的值。又譬如說前兩年吧!有一次中國大陸冬天大雪,從北方到南方廣州全部都在下雪。那一次我到西安去賞雪,幾天以後回到台灣,從桃園機場走出來的第一個感覺是:台灣不冷嘛!但是親戚來接機卻說:「哎喲!你這幾天不在台灣,你不曉得啊!台灣這幾天真是冷死了啊!我們躲在被窩裡都不敢出來。」同一個外境,為什麼兩個人的感觸是完全不同的?後來我想了一下:因為在西安的時候,每天習慣從溫暖的旅館走到街上,瞬間溫度就從二十幾度降到零下十度,所以我的皮膚已經適應了那種極度溫度的這種差異的感覺,認為那個叫作冷。回到台灣以後呢?從機場走到外面溫差變小了,所以相對而言就覺得這個也不怎麼冷嘛!反而很舒服。那就要請問各位囉:「同樣的一個外境,我覺得很好、不冷,但是另外一個人卻覺得很冷,到底誰的感覺比較正確?大家覺得呢?」都正確!也都錯誤!因為不同的眾生,對於同一個境界的覺受是不同的。這是因為我們五根的覺受,本來它就是一個相對之法,而不是絕對的法。

又譬如同一個境界,人的眼睛所見與其他眾生的眼睛所見也完全不同。譬如說,我們看到的世界和一隻馬來看這個世界,就會有所不同;像馬——馬是看不到自己正前方的影像的,因為馬牠看不見在牠兩眼中間所投射出去的這塊區域,馬的眼睛位於頭部的兩側,所以對於左右牠有寬廣的視野,可是卻看不見自己兩眼中間的正前方位置;這也就是為什麼馬在走路的時候,常常會低著頭、 側著頭看旁邊的原因。那如果是小鳥呢?小鳥的眼睛至少可以看到5種光譜的地帶,與我們人類是完全不同的。像我們常看見的鴿子,鴿子牠的眼睛可以分辨出數百萬種不同的色彩,遠勝過人類,所以牠們被認為是地球上最擅長分辨色彩的一種動物。又譬如說貓和狗,牠們的視力其實不是很好,但是牠們卻有夜視能力。貓和狗的夜間視力比人類強很多,所以在半夜當中、夜半當中、昏暗當中,牠們一樣可以正常地行走運動;並且牠們所看到的光譜,也和人類不同。例如民間一般都相信,家裡的小狗其實是可以看得見剛剛過世的親人的,所以有的時候,我們和小狗同樣地看家裡的一個角落,我們看到的就只是椅子、茶几,但是小狗卻會對著這個椅子、茶几狂叫。我們還會說這個狗怎麼回事?竟然對著一個空椅子在那邊叫!也許牠是看到不一樣的東西了。

更何況前面我們有說到五俱意識,五識現起的時候意識必定相伴隨,所以同一個境界,當我們察覺到的時候,就已經是五識和意識共同和合運作了。每一個人心境不同,意識的判斷、思量當然也就不同,所察覺到同一個境界的同時,這個察覺必然是加上了意識,而且是以意識為主的察覺,不同的人各自的察覺將會是天差地別。舉例:譬如說許多內地的朋友來到台灣遊玩,都說台灣好地方、好山好水、人情味濃厚,真是個不錯的地方。可是在三百年前,當鄭成功從內地來到台灣之時,他看到了台灣的風景,他的評語則是:花不香、鳥不語。我們現在可以瞭解,那是因為當時鄭成功跟清朝之間的戰爭失利,所以只好轉來台灣偏居,他心情的鬱悶、沮喪可以瞭解,所以當時的他見到什麼東西都是不好的、都是灰暗的,因為人生無趣。而現在來到台灣旅遊的朋友則是心中懷著期待、歡喜,雖然是看同樣的景色,就覺得什麼都好看、什麼都美麗。也就是說我們當下所察覺的境界,它已經加入了意識的思量、判斷。這樣講起來,那就更是每一個人的內相分,其實是各各相異,甚至是天差地別的

又譬如說我們去看畫展、去看電影表演,偶而遇到了跟我們有相同見解的人,我們就會說:「唉呀!君子所見略同啊!」然後彼此惺惺相惜、感嘆知音難覓!因為,雖然我們看的是同一個畫展、同一個境界,但是要找到跟自己見解類似的朋友是非常難的。所以各位說看看:每一個人的內相分到底是相同還是不同呢?不但是不同,而且是非常的不同。這一點在現代的心理學上也多所探討,例如心理學上很有名的「羅夏克墨漬實驗」,我們來看這一張圖片,請問各位:「各位請告訴我,你在這一張圖中看到了什麼?或者說這一張圖裡面有什麼?各位也可以問問看旁邊的人,他們覺得是什麼?」最後各位可能會覺得非常的訝異,明明是同樣一張的圖片,結果呢?讓10個人來看卻有九個答案,剩下的一個人他說他看不出來。
也就是每一個人不但看到圖片所生出來的答案是不同的,而且如果請他繼續對這一張圖片來講述,那就會相差的更大。例如說有人看到這一張圖片,他說這是狐狸的臉;第二個人來看呢?他說他看到的是兩個正在跳舞的人;而且雙方都很堅持自己的答案。第一個人會說:「這是一張狐狸的臉沒有錯啦!如果你說它是一張豬的臉,我還可以理解,但是你現在說它是什麼什麼兩個人在跳舞,我怎麼都看不到兩個人?」而第二個人則會說:「這明明就是兩個人啊!你看,左邊一個人、右邊一個人,兩個人站在柱子上正在跳舞啊!怎麼會跟狐狸扯上關係呢?」好!各位覺得這兩個人哪一個說的才對?大家都學聰明了,都對!也都不對!令人驚奇的還不只是如此,如果我們去問第一個人:「你覺得這是一個狐狸的臉,那我請問你:『這個狐狸正在幹什麼?』」第一個人看著圖片,然後就會開始侃侃說出:「這隻小狐狸牠正在流血,牠正在悲傷地哭泣!」我們就繼續問:「那你覺得牠為什麼在哭泣呢?」「因為牠的媽媽不要牠了,把牠丟棄了,所以牠在哭。」就這樣子引導他,他就會講出一連串對於這一張圖片他心裡的感覺。於是心理學家就利用這種方式,去瞭解、去分析、去挖出這個說話的人他的心態、他的背景。同樣的一張圖片我們問第二個人:「你說圖裡有兩個人,這兩個人是誰啊?」第二個人他可能會說:「她像我姑媽。」「為什麼像你姑媽呢?」「因為你看她的鼻子尖尖的很像是我姑媽,以前我小的時候跟姑媽一起住,她常常會出去跳舞。每一次跳舞回來,有的時候會很高興,她就會買東西給我吃;有的時候跳舞回來不高興,她回來就打我,打得好痛喔!」同一張圖片給兩個人去看的結果卻是天南地北,而且兩個人所給的答案呢?這兩個答案表面上是風馬牛不相干,就好像兩個跳tone的答案。但我們可以想一想:明明他們兩個人是看著同一張圖片,為什麼出來的兩個答案會完全不同呢?原因何在?因為意識心加入了嘛!而且意識心才是潛伏在背後最重要的那一件事情。這兩個人對於同一張圖片,各自說出了看似簡單的答案,但是在這樣一個簡單答案它的背後,它其實反映出來的,不只是他現前眼識去辨別這個形狀而已,也不只是意識思量判斷而已,它的背後其實蘊含了整個經驗,是過去所經歷種種的經驗,無論是有形的法、無形的法的總和,因此各自會作出判斷,以及各自會解釋為什麼他會作這樣的判斷。這樣子講,各位同不同意呢?

所以,同樣一個問題再問各位:「不同的人經歷了同一個境界,每一個人的內相分到底是相同還是不同?是小小的不同還是大大的不同呢?」可能你會說:「老師!那至少我們兩個人去看一朵蓮花,也許我們兩個人所見容有不同、心境會有不同,所聯想出來的事物也有所不同,但至少我們見到的都是一朵蓮花,不會變成玫瑰花啊!」答案其實不然!在佛經上,特別是在三轉法輪之時,佛陀為我們開示了甚深唯識的道理,其中有所謂「一心四見」,也就是同樣的一個水池,來了一個人,人看到這個水池就是淨水;天人來了,他看到這個水池變成琉璃;龍王來了,他看到的是他所居住的宮殿;惡鬼來了,這個水池就變成了血水膿池臭不堪言。同樣的一個湖泊,不同的眾生看了之後,卻由於各自的業報所感,所顯現出來的內相分卻是完完全全不同的。然後又各自在自己的內相分中去執著、去運作,在裡面產生了喜、怒、哀、樂,各自的內相分已經是虛妄了,再從虛妄上面繼續去虛妄地運作,所以最後就叫作「自己玩自己」,自己去玩自己所產生的內相分,這就是眾生輪迴三界而沒有辦法出離的實際相貌啊!

因此,還記得 彌勒菩薩所說的嗎?「共顯現之外所取,彼實同於能取識。」這一句話有更深的含義,不只是眾生的內相分各有差異而不實在,外相分的本身也是虛妄不實的,並沒有什麼真實存在的外相分。有人會說:「不對啊!即使我們兩個人看的不一樣,但是至少我們看到的是同一個外相分啊!」彌勒菩薩一開始就說:「此中法相者,謂虛妄分別,現二及名言。實無而現故,以是為虛妄,彼一切無義,唯計故分別。」(《辨法法性論》)現在就更可以瞭解 菩薩更深的含義了,不論是外相分還是內相分,它們都是虛妄分別出來的,並沒有一個實際的實質。外相分與內相分都是沒有真實意義的,因為它們都只是眾生錯誤的計量而分別出來的。到了這裡,我們可以再用另一個角度來看,內相分虛妄無實有 —— 這個叫作我空,然而外相分也是虛妄無實有 —— 這是法空,到了這個地步「我、法俱空」,只剩下我們虛妄的計著而己。因此 彌勒菩薩說:「所取顯現既非有,能取顯現自非有,如是即能善成立,二取現而非為有。」(《辨法法性論》)既然我們所取的心是內相分,這不是真實而有,所以能取的心也就不是真實而有了,能夠證悟這個道理,就實證了:雖然能取與所取都好像是真實的顯現在生起,但是能取與所取都不是真實存在的實法
彌勒菩薩接著說:「於彼非等引心中,所顯無非自辨別;於彼等引行相中,亦唯定境之影相。」(《辨法法性論》)也就是說,我們所計著覺察的法,都只是自己去計著自己的內相分,不管是在現實的境界或者是我們以為的禪定的境界,都還是內相分。

所以我們下ㄧ個結論:從無始以來我們就不斷地在輪迴的大海中來來去去,我們所感知到的一切法好像是真的,一個又一個法好像是平等平等、理所當然地這樣成立了、生起了、又異滅了。只是我們從來都不曉得這個世界是如此的虛妄不真實,所以自無始以來等起而成立,此已善成立,二取全不成。

好!今天我們就先為各位介紹到這一邊,謝謝大家!


學佛釋疑二 015  由正偉老師開示

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什麼是「法」?內法與外法 (上)


前面一集的節目中我們談到了佛教中所說的「法」,是指三界中一切的事物統統都是法,而法也是五蘊——又叫作五陰。對我們個人來說,所有一切的法都是由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及意識所感知而形成的。也就是得由我們的眼根觸色塵生眼識才能了別光線;耳朵觸聲塵生耳識了別聲音;鼻根觸香塵生鼻識了別氣味;舌根觸味塵生舌識而了別味道;身根觸觸塵生身識了別冷、熱、痛、養等等;意根觸法塵生心意識了別六塵種種的諸法。也就是說我們從胎兒時期開始,我們所知道的一切法,都是經由我們的六識所攝取、所了別的。

請各位想想看,我們這一生當中有沒有什麼法不是透過六識?也就是我們有沒有曾經有一個經驗,不是經由眼、耳、鼻、舌、身、意識運作而成就的,想想看有沒有?你說:「有!有!有!我那一天看到了一個東西,不是用眼睛看的。」再仔細聽一次「我看到了一個東西,不是用眼睛看的。」看到,已經是眼識的境界了,所以有沒有用眼睛?有嘛!或者你說:「我聽到了一個聲音,不是用耳朵聽的。」我聽到一個聲音,既然是聽到,那就已經是耳識的境界了。可能你會說:「不是!不是!我看到一個東西、我聽到一個聲音,是我心裏看到、聽到,不是用眼睛、耳朵看到、聽到的。」OK!那既然是心裏了知了一個境界,那就是意識感知到「我知道了」這一個法;知道,就是意識的境界。所以一切的法終究是離不開六識境界的。想一想看!同不同意呢?所以,別人的法我們看不見、摸不到,當我們看得見、摸得到、能體會的時候,就已經是我們自己的法。所以法是什麼?就是我們六識所成的境界,而這個六個識所成的境界都必須各有其根、塵、識三者和合的運作。比方說眼睛要能看得到東西,必須要有眼根、有色塵、有眼識,三者之間少任何一個條件,我們就看不見了;同理,耳朵要能夠聽得到聲音,必須有耳根、聲塵、耳識,這三者也是缺一不可;這叫作三束蘆法,也就是說根、塵、識三者一定要並存和合運作的時候,我們才能夠了別。所以每一個識必有其根塵識三個條件,所以六個識都各有各的根、塵、識,總共就是六乘以三共十八個法,而這十八個法呢?法法各有其界限,法和法之間並沒有重複之處;比方說眼根不是色塵、色塵不是眼識、眼識不是眼根,它們之間沒有任何重複的地方,同一聚的根塵識各有其界限,更何況是不同聚的法之間更沒有重複的地方。比方說眼根不是耳根,眼根與耳根之間沒有重複的地方,眼識不是耳識、眼識不是耳根、眼識不是聲塵。如此不同聚的法互相比較,完全沒有重複的地方,所以六個識所蘊含的十八個法各各不同,彼此各有其界限,因此我們就把這樣的十八個法叫作十八界。所以,同樣的問題講到了這一邊,什麼是法呢?法就是十八界。大家可以再進一步地想一想,前面我們都已經同意了,一切我們個人所經驗的世界,都是由自己的六個識的功能運作而成的,而這六個識的內涵就是十八界;所以可以這樣子說:我們的世界——我們的法就是十八界。

瞭解了這一點之後,我們再更進一步地來探究:佛說有內法、有外法,這是什麼意思呢?比方說2013315號英國的每日郵報報導了一則消息說,塞爾維亞有一位28歲在法庭工作的職員Danilovic這個女士,她患有一種天生的缺陷,所以從小她看到的世界就顛倒了180度,與常人所見的世界剛好是上下顛倒,所以小時候她為了適應學校老師的教學,她就把課本倒過來看,新聞圖片上面這張照片,顯示的是Danilovic這個女士她正在看著報紙,只不過她看的報紙是上下顛倒的,這是怎麼回事呢?讀過中學物理、中學生物的觀眾可以回想看看,我們的眼球好像是一塊凸透鏡,外界的影像最後會呈現在視網膜上,視網膜上的影像是顛倒的,但是傳到大腦以後,在大腦的視覺成像區,會把它轉正。而這一位塞爾維亞的女士就是腦子裏面這個功能出了問題,所以她沒有辦法把影像反轉為正,因此她看到的世界與我們所見的世界是上下顛倒的,其實她所見的世界反而是忠實的反映了她視網膜中所成像的世界。因此我們簡單的這樣子說,比方說我們看到了一朵蓮花,這一朵蓮花所放出來的光,進入我們的眼睛,這個光就叫外色塵;最後這個光它會在我們的腦中成像,所以我們所看見的蓮花,已經不是原本的外色塵了,而是腦中的影像,在我們腦子裏面這個蓮花就是內色塵所以外色塵是色法,而內色塵則是心法。仔細想一想,其實我們從來沒有看見過外色塵,連一點點都沒有看過,因為我們所見的永遠是自己腦子裏面的內色塵;同理,我們聽到的是內聲塵,我們聞到的是內香塵,乃至我們能思、能量所相關的法塵本身就是在內而不在外。這個部分如果能夠好好地去思惟而能現觀,也就是現前觀察自己的外法與內法,在十八界當中一一地去作細行的現觀,直到現觀成就而非只是意識心在那邊思量,就可以證得聲聞的須陀洹初果。

我們來看下面這一段經文,《雜阿含經》第892號:爾時,佛告諸比丘:「有內六入處。云何為六?謂眼內入處,耳、鼻、舌、身、意內入處。」(《雜阿含經》卷31)那個時候 世尊就告訴了比丘們:比丘啊!有內六入處這樣的法,是哪六個呢?就是眼內入處、耳內入處、鼻內入處、舌內入處、身內入處及意的內入處。如果能夠「於此六法觀察忍」,意思是說如果能夠對於這六個內入法,詳加觀行,得到了智慧而能安忍,「名為信行」這就叫作對於六法有了真實的信的這個行為;這樣的人「超升離生」,意思是說:如果對於這樣的六法有了信行,未來就可「離凡夫地」,這是超升于一般的眾生、異生凡夫,他離開了凡夫的智慧;「未得須陀洹果,乃至未命終要得須陀洹果」。如果還沒有證得初果的人,乃至到自己還沒有命終之前,不斷的對這樣的六內法觀行而能生起智慧、生忍的話,則這個人他終究一定會得到初果須陀洹果。「若此諸法增上觀察忍,名為法行」,如果對這樣的六個法能夠增上的觀行,而生起智慧、生起忍,則可名為正法之行。「超升離生,離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乃至未命終要得須陀洹果。」(《雜阿含經》卷31)這樣的人能夠超升於凡夫的境界,離開了欲界生、離開了凡夫的境界,還沒有證得初果的人,只要在命終之前不斷地這樣子現行觀察,如果生起智慧、能夠得忍,那他終究會得到須陀洹果。「若此諸法如實正智觀察」,如果能夠對這樣的六個法,如實的依照正確的智慧而觀行,生起了如實的智慧,這樣的話就會「三結已盡已知,謂身見、戒取、 疑,是名須陀洹。」(《雜阿含經》卷31)這樣的人他證得了初果,所以他的三縛結會盡了——會斷了,而且他會很清楚的知道證得初果須陀洹的內容。

斷的是哪三個結呢?就是第一個身見,對於十八界法當中,一一法把它拿來認為這是真實我的身體、我可以依靠的功能。身見斷了,就意味他不會在十八界法當中,再去選取一個法當作是自己真實的我、真實的依歸,不會這樣子了。由於身見斷了、由於真實的證得了初果,所以他會知道求證解脫道的路上——證得初果的路上,何者當作?何者不當作?所以對於別人在所施設的一些戒律上面,他會去判斷這樣的戒律到底跟求證解脫果、到底跟證得須陀洹果有沒有關係?譬如說,如果人家施設了一個戒,說:「如果你要能夠得到解脫成就,你每天必須要修六座的法,每一座要一個小時,只要有一天懈怠沒有修滿六座,那你就得一切重來,那你就永遠沒有辦法證得初果。」當初果的菩薩聽到人家這樣子講,他就會知道:「不對!你所施設的這個戒律,與斷身見、與斷我見、與成就初果兩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相關性。並不是像你所說的如果一天修不滿六座法就無法成就初果,如果一天修滿六座法就能成就初果,這兩者之間是沒有關係的。」所以當人家施設這樣的戒,在講這樣的戒律的時候,他就會知道:不對!這是錯誤的戒。因此這一位修行人他就已經斷了戒取見,他知道何者是正戒、何者是錯誤的施設。也因為這一位修行人他真實的斷了身見、我見,所以他就會知道,當別人在說法的時候,他可以從對方說法的內容來判斷對方所講是否為真正解脫的道理,對方所說的是不是能夠讓我們證得初果,乃至於對方自己是不是已經證得初果了。所以從此之後當別人在說法的時候,他聽到了,他不會再去懷疑說到底這個人是有證初果或者沒有證初果的問題,他知道了他不會再被騙了,所以就說他對於疑見已斷,于諸方大師不再有疑,于諸方大師所說的法不再有疑。有些人常常說:這個斷我見,有沒有斷我見、有沒有證悟?憑什麼你們正覺講堂說聽人家講幾句話就可以判斷的!事實上就是如此,佛也是如此的開示,因為一位真正斷我見——真正證得初果的人,的確他聽別人講法只要講一小段,他就知道這一位大師到底他自己有沒有證得初果,以及他所開示的法是不是引導我們邁向解脫道路的法。

這樣的一位證得初果的人,是名須陀洹,這樣的初果須陀洹人他不墮「決定惡趣」,意思是說他未來決定不會再墮入三惡道當中了;反而定趣「三菩提」,他一定是邁向修行菩提之道;這樣子初果的人再晚、再遲、再懈怠「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他最多再經歷七次的人間、天上來往的往生,然後就可以究竟苦邊,也就是證得阿羅漢能夠入涅了。「此等諸法正智觀察,不起諸漏,離欲解脫,名阿羅漢。」(《雜阿含經》卷31)像這樣子觀察現前諸法,以正確的智慧去觀察、去修行,直到身上所有的漏失都已經盡了——不起諸漏,當然離欲了、離三界了——解脫於三界,這樣的人就叫作阿羅漢。意思是說,從初果依循著這樣的修行之道繼續往前修行,他可以歷經二果、三果然後到達四果阿羅漢。這樣的阿羅漢呢?他的「諸漏已盡」,在解脫道上他沒有什麼漏失,因為他所有的漏失都已經窮盡了;「所作已作」,在解脫道的修行上所應該修行的、所應該做到的,他都已經做到了;「離諸重擔,逮得己利」,這樣的一位阿羅漢呢?他已經離開了三界之法,所以他離開了三界當中所有法的繫縛,他達到了自己在解脫道上最大的利益了,也就是能夠離開三界、能夠入涅盤了;「盡諸有結,正智心善解脫」,這樣的一位阿羅漢呢?他對於三界有之結已經全部窮盡了,可以說這樣的阿羅漢是得到了解脫道的正確智慧,這一位阿羅漢「心」從此善於解脫,能夠離開三界——解脫於三界。

同樣的道理在 彌勒菩薩的《辨法法性論》裏面也講到。這一些內相分、外相分的道理可以這樣子說:眾生的世界裏面,共同的部分外所取的外相分,這個外相分可以說它是依止於能取之識,因為所取的外相分離開了能取的識,也就沒有意義了;眾生各個不同的則是在心中所顯現之內相分。這個道理在平實導師剛出來弘法的時候,整個佛教界難可得聞,而今日在平實導師的書裏面卻完全的將它揭露。
學佛釋疑二 014由正偉老師開示



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

什麼是「法」? 「法」是十八界


在前面一集的節目中,我們談到了佛教中所說的法是指三界中一切的事物統統都是法。而法又可以分為色法和心法,由於所有的法都是因緣蘊集和合而產生的,所以法的內容可以包括了五個蘊集,色蘊就是色法,而識蘊、受蘊、想蘊、行蘊則是心法。由於眾生將五蘊法認作是實有的,所以就會去執著五蘊法,為了五蘊法不惜去造作各樣的善惡業,因此五蘊法就遮蓋了我們真如法性的光明,所以又把五蘊叫作五陰。

釋迦世尊在佛經中處處都說五蘊法並非實有,五蘊法的本身不斷的在變化,所以叫作諸行無常。諸行無常實際上就是色蘊無常,識蘊也是無常,受蘊還是無常,想蘊、行蘊也是無常。五蘊的本質就叫蘊——蘊集,這個字就已經告訴了我們,在五蘊當中找不到一個法是有實體而能常存的;每一個法都只是依照因緣而顯現出來的,法的本身是其他無數的法和合而成的,才會使得這個法好像是似有實無的暫時顯現。所以前面我們引用了 彌勒菩薩在《辨法法性論》這本論典裏面,菩薩說到法的意義就是:「此中法相者,謂虛妄分別,現二及名言。實無而現故,以是為虛妄,彼一切無義,唯計故分別。」也就是 彌勒菩薩說:「所謂的法的相貌,就是我們眾生自己的虛妄分別,不論是能取的我或者是所取的境,或者是名言的心法,還是看起來實有的色法,它的本質都不是真實有,只是說它好像是真實的現起在我們的世界,其實這一些都是虛妄的;一切的法都沒有真實的意義,只是我們眾生虛妄的計著以及現起的分別罷了。」

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法是什麼?先請問大家:「大家自己問自己看看:我是怎麼認識這個世界的?從我們還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嬰兒開始,一路上我們是怎麼樣變成現在這樣子有聰明智慧的成人?在這之間,我們是如何的去瞭解這個世界?用什麼方法去明白別人意思的?」想一想看,喔!我們用眼睛去看這個世界,用耳朵去聽各種的聲音,用鼻子聞種種的香臭,用舌頭去品嘗不同的味道,用身體的皮膚去感覺冷熱痛癢等,用意識去思考判斷。那請問大家:「或者反過來說,大家有沒有曾經遇到過哪一種經驗,是完全不透過眼睛、不透過耳朵、不透過鼻舌身、不用意識去思量的經驗?想想看有沒有?」有人說:「老師!有,我那一天看到一個東西,但是不是用我眼睛看的。」想想看這樣講對嗎?我看到一個東西,但不是用眼睛看。當我說我看到,是不是就已經代表了我是用眼睛看的,對不對?有人說:「老師!沒有,我是心裏看到。」那心裏看到是不是就在意識裏面?或者有人說:「老師!我聽到一個聲音,可是不是用耳朵聽的。」那不是用耳朵聽的,就代表是心裏意識的境界。所以結論:無論我們如何的去思惟,我們會發現:從我們還是個胎兒開始,在媽媽的肚子裏面開始一直到現在,乃至於到未來我們舍報的時候,我們一直一直都用眼、耳、鼻、舌、身、意這六種功能,去攝取一切的資訊。想想看是不是這樣子?包括了我們對外界的覺察,也包括了我們對自己身體內在的了知,盡落於這六種識當中,能不能找到還有另外的方法?好像沒有喔!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問我們:「你是誰啊?」我們會說:「我叫王小明」,「我叫李小華」。可是王小明只是一個代號,它並不能夠真正代表真正的我,否則全天下這麼多同名同姓叫王小明的人,難道都是我嗎?也就是當我問自己我是誰?什麼是我?什麼是實質的我?那就是我的身體、我的心靈。心靈跟肉體是不能分開的,所以當我們去問一位幼稚園的小朋友:「小朋友!你的身體在哪里啊?」小孩子就會指著自己的身體:「這就是我的身體啊!這是我的手、這是我的腳。」也就是小孩子會把自己的身體當作是自己。長大以後我們漸漸瞭解:原來這個身體只是一個工具,身體的本身並不能夠代表我。所以小時候學校老師會罵我們:「王小明!你長得比別人高,比別人大個兒,怎麼什麼都比不上人家呢?你好好用你的腦子想一想吧!」哦!原來身體只是一個被我們心靈所使喚的工具。所以無妨我們的身體會受傷、會老化,但是我們的心靈卻越來越有經驗、越來越有智慧,各位同不同意呢?

所謂的我有哪些內涵呢?有用眼睛所形成的部分,也就是用視覺所成的一塊;也有用耳所成的部分,也就是利用聽覺所成的那個部分;有利用鼻、舌、身所成的部分,也就是利用嗅覺、味覺和觸覺所成的那個部分;其中最重要的一塊,就是用意識所成的部分,因為眼睛看到的、耳朵聽到的,乃至於皮膚所感受到的,它的背後都一定要有意識來幫忙判斷、思量。也就是說只要我們的眼睛看東西、耳朵聽聲音,乃至於鼻子聞到氣味、舌頭嘗到味道、皮膚感受冷熱等等,意識就一定跟在旁邊幫著一起看、一起分辨,還會幫忙歸納、分析、整理、對比等等,所以意識又被叫作五俱意識,就是和前面五種感覺一定是俱在的意識。在 玄奘菩薩的《成唯識論》裏面提到:「五俱意識同五所緣……意不定與五受同故,於偏注境起一受故。」意思是說:意識又被叫作五俱意識,因為意識祂會跟著前面的五個識。譬如說:今天我們的眼睛很仔細的在看電視節目,我們的意識也就跟著眼識去緣這個電視上面節目的內容;當我們耳朵聽到很好聽的音樂,意識也會跟著耳識一起去緣那段音樂。可是意識卻又不一定跟五受綁在一起,因為祂會於偏注境一受。什麼意思呢?譬如說:各位有沒有牙痛的經驗?牙痛不是病,痛起來要人命。有經驗的人都曉得,當牙痛的時候,最好要怎麼樣牙痛才會減輕?如果一個人坐在那邊發呆:哎呀!好痛啊!好痛啊!那我們的意識就是跟我們的牙痛,牙痛是屬於哪一個識的範圍?痛癢是屬於身識的範圍,祂就跟著身識一起在那邊分別、在那邊判斷。喔!真的很痛!真的很痛!可是如果這個時候電視上面演出了一段好笑的節目,我們看著這個好笑的節目。啊哈哈!怎麼那麼好笑,怎麼那麼好笑!在我們覺得好笑的同時,是不是就忘掉了牙痛?因為這時候意識就又跑去專注於我們的眼識所看到的那個電視節目,所以意識祂會在祂的偏注境,看祂現在想要偏注在哪一個識上面,然後就跟那一個識起同樣的覺受,這個叫作於偏注境起一受。也就是說有前面的五種識,那就一定會有意識相伴,但是有意識的時候,也一定會有前五種識嗎?那可不一定囉!

比方說每天晚上睡熟了以後,雖然前五種識會暫停,但是有的時候意識會自己開始運作,這個時候就叫作作夢。夢中其實是意識本身的作用,只有意識,所以又被叫作獨頭意識。再往下探究,所以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們的六個識當中,最重要的、也是唯一能夠統轄整理其他五個識的就是意識。如果沒有了意識,其他的五個識也就失去作用了。因此眾生他可以不在乎自己失去財產,因為那個叫身外之物,那是我所擁有的法;眾生可以接受失去親人好友,因為那還是我的身外之法;眾生甚至可以忍受失去前五個識,例如失去了視覺叫作失明、失去了聽覺叫作失聰……;因為沒有了這些感覺,至少我還是可以活下去的:但是如果失去了意識,那就是陷入昏迷,就根本不會有一個我來領會、了知任何的法,那眾生就不算是眾生了。所以眾生他可以接受這一覺我睡下去以後沒有我,但是明天早上還會起床,我又會現起。可是如果告訴我們說:「今天晚上一覺睡下去,就永遠不會起來了,就什麼都沒有了。」那請問大家:「今天晚上還睡得著嗎?」絕大部分的眾生是不肯的,即使嘴巴說好,臨到頭的時候又會退縮。只有極少部分的佛弟子他反而會願意,代表這些佛弟子已經斷了對於我——意識心的執著,也就是已經有了寂滅作意的佛弟子才會這樣子想。所以幾乎所有的眾生都知道,現在讓我能夠能思能量的那個心,也就是我的存在,是人之所以為人最基本、最起碼的條件;如果失去了這一點,那就沒有我的存在了,就什麼都不必談了。因此在哲學界大家都公認的一個普世價值,就是笛卡兒所說的「我思故我在」,如果沒有我思、沒有我,那麼我就不存在了,就沒有世界了,就沒有一切法了。

再來看:既然我們是透過眼、耳、鼻、舌、身、意來攝取法的,那我們是怎麼樣用眼睛來看見物體呢?想想看:我們今天能夠看得見,它是需要什麼條件的存在?在經上說:這個世界的眾生,他最重要的感官就是眼睛,眼睛甚至比耳朵、比舌頭什麼都要來得銳利。讀過中學以後我們就會曉得,我們能夠看得見東西是因為有光。比方說桌上如果有一朵蓮花,把燈關掉了一片漆黑,我們什麼都看不見;燈打開了,這個燈照在蓮花上面,使得蓮花能夠發光,這樣的光進入我們的眼睛,我們才看得見。如果我們的眼睛閉起來,或者我們的眼睛背對著這一朵花,我們也看不見。這樣的光進入我們的眼睛之後,穿過我們的眼球,成像在眼球的視網膜上,然後視網膜再把這個影像透過視神經,一路用神經傳導的方式,包括物理的傳遞跟化學的傳遞,然後送到大腦,到了大腦之後才能夠呈現出影像。所以即使我們的眼睛是好的,但是我們的大腦出了問題也還是看不見。譬如說各位有沒有一種經驗——被人家狠狠的從後腦巴下去,或者頭不小心昏迷,直直的往後倒,後腦先著地。後腦受到撞擊的時候,我們第一個反應是什麼?眼前一片漆黑或者一片雪白!就是因為我們後腦枕葉的部分,是負責處理我們視覺的訊號。所以眼睛要能夠看得見東西,要有三個條件存在,第一個必須要有眼根,眼根就是我們的眼珠,廣義的來說包括我們的腦子;還有要有光,這個光就叫作色塵。那有了眼根、有了色塵是不是就看得見呢?不行!還要有眼識。譬如說如果我們現在晚上睡熟了,旁邊的人把我們眼皮睜開,把我們眼皮打開,有眼根、有色塵,那我們有沒有看到東西啊?還是沒有嘛!因為這個時候沒有眼識。所以要看得見東西需要有眼根、有色塵、有眼識,這三個條件正確的和合在一起,我們才能夠看得見,少一樣都不行。眼根、色塵、眼識,這樣子三個叫根塵識。在經上說這三個法叫作三束蘆法,意思是說如果少一個條件我們就看不見;要能夠看得見,一定是這三個條件都存在;它的情形就有一點像是這個束蘆。束蘆就是如果各位還記得上過軍訓課的時候,軍訓課下課老師會說:「好!大家把這個木槍收集在一起,三把槍迭成一束。」這三枝槍迭在一起才能夠成為一束,只要少一枝都迭不起來,這就叫三束蘆法,用來形容根、塵、識三者是互相依靠而存在的。就像這樣子,眼睛看得到色塵、耳朵聽得到聲塵、鼻根聞得到香塵、舌根嘗到味塵、身根觸到觸塵,另外還有意根觸到法塵。像這樣子,我們會發現眼睛看得到需要有眼根、色塵跟眼識,這樣有三個法;耳朵要能夠聽得到,需要有耳根、聲塵跟耳識,又是三個法。總共有六個識,眼、耳、鼻、舌、身、意識,每一個識裏面都包括了根、塵、識三個法,所以總共算起來三六一十八,有十八個法。

好!現在我要請各位仔細想一想:在我們這一生的經驗當中,有沒有哪一個境界、哪一個法,離開過剛才所說的十八個法?也就是有沒有我們曾經有哪個經驗是離開眼、耳、鼻、舌、身、意?離開了根、塵、識?請想一想!好好想一想!有沒有?怎麼想、努力的想、想破了頭,我們都會發現──沒有。我們一生的經驗當中從來沒有離開過這十八個法,每一個法是獨立的。比如說眼根不是色塵,色塵不是眼識,眼根跟耳根不一樣,眼識所能感受到的範圍跟耳識感受到的範圍不一樣,各有其界限。這十八個界裏面,每一個法都有它的界限,所以我們把這十八個法、十八類的法又叫作十八界。那回到我們的題目上,到底佛教裏面所說的法是什麼呢?前面說到它是色法、心法、是五蘊法,在這邊我們整理得更詳細,佛教裏所說的法就是十八界
學佛釋疑二 013 由正偉老師開示




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什麼是「法」? 「法」是五陰


…前面一集的節目我們談到了佛教中所說的法是指:三界中一切的事物統統都叫作法。法又可分為色法跟心法,色法是物質的現象,而心法則是心理的現象,佛教中所說的法就是色法與心法的總集合。那我們來考考看大家:請問大家現在正在看的電視機是哪一種法?是的!電視機看得到、摸得到,是一種物質,所以它是色法。那電視機上面在放送的節目是什麼法?有形、有色,所以還是色法。那麼電視機要插電,請問插頭裏面有電,那這個電是色法還是心法?雖然電是看不見、摸不到,可是電是電子的流動,是一種可以被測量出來的物質,因此電仍然是色法。再來!我們看得到電視節目,心裏就覺得很歡喜,這種現象是什麼法?是!這就是心法。我們的答案正確的話呢?心中想到:對嘛!我就想說這是心法嘛!在那一邊心中自言自語這是什麼法?也是心法!這樣子大家都會區別了嗎?

所以說法的內容有色法跟心法,不論是色法或是心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成的。比方說一朵蓮花,蓮花原本是一粒蓮子掉落在池塘的泥土中,得到了適當的水分、養分、日光、溫度,這個種子就發芽了,就長出了根、莖、葉,漸漸的長大成為一棵生長在水中的植物。到了一定的條件,在特定的季節,它就開始長出花苞,然後就開花了。所以我們能看到這一朵蓮花,花的背後需要累積許許多多的條件,也就是許多其他的法作為緣,共同和合的情況下才能開得出這一朵花。這一朵蓮花是一個法,這一朵花它的就叫作法性法界。這個部分我們後面再說。 也就是說每一個色法有它的,配合上適當的,這個色法才能出現;所以法本身要依靠因與眾緣的集合才能出生,所以任何一個色法都是和合而來的、蘊集而來的,因此佛法中就把色法叫作色蘊,就是說色法它是依著諸法蘊集而成就的

那麼心法呢?心法的首要條件就是我們得要有。比方說我們用眼識去看東西、用耳朵去聽聲音、用鼻子去聞香味、用舌頭去嘗味道、用皮膚去感受觸覺,以及用意識去了知這一切的色法;所以我們用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六個識去感受色法 ,最後形成了自己心中的認知與判斷。既然色法是諸法蘊集而來的,我們的六個識也是這樣子蘊集而來的。例如:當我們能夠看得見,那是要依靠我們的眼識,而眼識能存在,祂得要依靠有正常的眼根,如果眼根眼球出了問題,眼識也就跟著一起錯亂。例如說年紀大了,眼球裏面的水晶體蛋白質就會漸漸的混濁,所以我們的視力也就跟著模糊了,這時候如果動手術換了一個人工的水晶體,那麼視力就又恢復了。眼識上一秒鐘所看到的東西,已經和這一秒不同了,這一秒看到的又和下一秒看到的不同了。不信的話現在我們還看得到東西,下一秒鐘把燈關掉,是不是我們看到的影像就完全不同了?在每個剎那進入我們眼球的光其實都不同,所以當然所生起眼識的內容,也會跟著一直在變化,所以眼識的本身也還是像這樣子蘊集而來的。這樣講可以瞭解了嗎?

所以佛法中,就把眼、耳、鼻、舌、身、意識叫作識蘊,識蘊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要了知色蘊。那要了知色蘊首先得要接受色蘊,比方說我們要看得到花,眼睛得要睜開對著花,還得在有光的情況下,如果在黑暗中把花放在我們眼前,我們也還是看不到;也就是說眼識得要接受花的色,我們才能看得到,所以有了花、有了眼睛還不夠,還得要我們的眼睛去接受花所放出來的光;因此有了色蘊、有了識蘊還要有受蘊,這樣子我們要看到一朵花,除了色蘊、識蘊、受蘊還要想蘊行蘊等等一起和合運作。後面的四個蘊——也就是識蘊、受蘊、想蘊、行蘊,它們都是我們心理的活動,所以這四個蘊是我們的心法

我們整理一下,所謂的法包括了色法與心法,而色法是色蘊,心法則是識蘊、受蘊、想蘊和行蘊。剛才講到眼睛接受了花的色,這個叫受蘊。所以使得我們心中從原本對這朵花的不了知,成為心中有了這一朵花的形象出來了,這就叫想蘊──於境取相。而我們從原本沒有能看到這朵花,變成了看到了這朵花。這之間的過程、整個法的運行,從這個剎那到下一個剎那,再到現在,這之間的運行就叫行蘊。所以行蘊本身並沒有一個實體,它只是顯示出色蘊、識蘊、受蘊、想蘊的和合運行。凡夫眾生生活在自己的五蘊之中,卻不知道這樣的五蘊世界乃是因緣和合蘊集而成,本身並沒有一個實體可言,也沒有不變的實性可說。眾生還以為這樣的五蘊法是真實的、是可以依靠的、是值得追求的,所以為了滿足自己去追求五蘊法上的滿足,不惜花費自己一生又一生的生命,一直為了追求五蘊法,而不斷地去造作新的惡業、善業、無記業。也就是眾生被這個法、被五蘊的世間、被這個五蘊法所欺瞞了,所以五蘊法就像是一團烏雲,追逐在眾生的頭上遮蓋了陽光,使得眾生見不到真如的光明,所以又把五蘊叫作五陰。這五個蘊集之法,也就是五蘊,所以可以這樣子講:佛法中所說的法,整的來說可以說為五蘊法。

接下來我們就用一個故事來說明這樣的五蘊法是如何的無常。我們講的是波羅遮那——PATACARA的故事,她是 釋迦牟尼佛所收的第四位比丘尼徒弟。波羅遮那出生在一個有錢商人的家庭。家裏富有,所以波羅遮那從小不需要做苦工,也沒有什麼煩惱。依照當時的情形,女孩子到了十六歲,父母就要為她安排相親、結婚的對象。當父母開始給她安排相親的時候呢!當時波羅遮那她已經喜歡上了家裏的一位長工,他們兩個人談戀愛了,又怕父母知道,當相親的日子越來越靠近,兩個人就決定要私奔,到一個沒有人認識他們的地方開始他們的新生活。離開家裏半年後波羅遮那懷孕了,這一段期間呢!他的老公每天種菜、收割,然後拿到市區裏面去賣賺錢養家,兩個人雖然過得很窮但是卻很開心。這時候呢波羅遮那就向老公要求,希望能夠回去娘家待產,因為自從她離家後很想念父母,再加上當時印度傳統的規矩,女兒如果懷孕了要回去娘家生產。可是他的先生因為擔心回去後不被接納,所以就不了了之了。直到快九個多月,有一天呢,老公就像以往一樣出外工作,波羅遮那就收拾了衣服,告訴鄰居如果看到老公回來了,就告訴他一聲:我回娘家了!老公回來後聽到這個消息,就馬上追趕上老婆,答應要陪她一起回去。怎知道在半路上,遮那的肚子就開始痛了,於是就在附近產下一個小男孩。

這樣子又過了幸福的兩年,波羅遮那又懷了第二胎,她和先生兩個人這一次就先講好了提早出發,懷孕八個月就出發要回去娘家,大肚子的她牽著剛剛會走路的大兒子一起出發,一步一步的走向回家之路。結果那一天卻忽然大風大雨,雨實在太大了,他們沒有辦法再繼續往前,只好到附近的一個破廟暫時過一晚。這時候忽然她的肚子痛了起來,感覺要生了,她看到屋頂有破洞,雨水不斷的流進來,地面都是水。她就叫她的老公去外面,砍一些竹子和葉子,來搭一塊臨時的屋頂。老公出去以後,她忍不住就生下了第二個兒子。等啊!等啊!快天亮了老公也沒有回來,大兒子哭、小兒子也在哭,她開始覺得難過,怕老公因為不敢陪她回娘家就拋棄了他們母子,自己跑了。天亮以後她只好自己一個人,手抱著剛剛出生的小兒子,另一邊牽著剛學會走路的大兒子,繼續往娘家的方向走。走到半路,看到樹下有一個人倒在地上,手上還握著一些樹葉,仔細一看原來是自己的老公,昨晚在這一邊採葉子的時候,被毒蛇咬死了。於是她大哭了起來,孩子也跟著她大哭。沒有辦法!因為兩個孩子還小,所以她最後還是得帶著兩個孩子,要儘快的回到父母家。走到了河邊,由於昨晚的大風雨,河水暴漲起來。又由於自己剛剛生完孩子沒有力氣,河流湍急,她不敢同時帶著兩個孩子過河,於是她就對大兒子說:「你在這邊乖乖的聽話,媽媽過去放下弟弟,很快就回來抱你。」於是她帶著小兒子辛苦的渡過了河流,找一些葉片放在地上,把小孩放在葉子上。然後再轉身回去接大兒子過來。當她走到河中間的時候,她回頭看看地上的小兒子,忽然出現了一隻老鷹,她立刻想要回頭去救她的小兒子,口裏大喊大叫的想要把老鷹趕走;結果另一邊的大兒子看到媽媽怎麼走過來了又轉頭又走了,以為媽媽不要自己了,大兒子就趕快跑進河中找媽媽,結果大水就把大兒子沖走了。波羅遮那站在河的中間,活生生的親眼看到老鷹抓走了小兒子,另一邊則看到河水沖走了大兒子,她無助的大哭大叫,幾乎要崩潰在河水中。

最後她一個人走路回到母親家裏,抬頭一看娘家已經倒塌了,她慌忙地問鄰居,原來昨天晚上那一場暴風雨把大樹吹倒、把娘家給壓垮,自己的父母跟哥哥都當場死亡了。在一個晚上之間,她的一切都沒有了,老公、兩個孩子、父母、哥哥都死了,親人死光了、家產沒有了、什麼都沒有了。她走在街上,自言自語,口中都在念著老公、孩子、父母、哥哥的名字,見到人就問:「我的孩子呢?我的家人呢?」慢慢的她精神錯亂了,餓的時候就在垃圾堆裏找東西吃,身上的衣服也一件一件的不見了,最後脫光了衣服在街上流浪,所有的人看到她,都向她吐口水,要趕她走。

有一次 佛正在為大眾說法,佛有他心通,知道這個女孩子的得度因緣熟了,佛就使用了神通力要波羅遮那走進講堂。波羅遮那進來之後就跪在 佛的面前,旁邊的信眾們都嚇了一跳:哪里來的一個赤祼的瘋女人?這時候 佛就叫她的名字:波羅遮那!她忽然就醒過來了,她看到旁邊的人都在看著她,自己沒有穿衣服,於是她就害羞的跪下,用手遮住自己的身體。旁邊的人趕快找來衣服給她披上,她抬頭一看,眼前的人竟然是 佛。她嚎啕大哭請求 佛陀幫助她,她什麼都沒有了,全部都死光了,她好痛苦、好痛苦,希望 佛能幫忙她。於是 佛就為她演說了諸法無常的道理;於是呢!遮那終於能夠平靜下來,她忽然覺得從來沒有像現在一樣平靜心安。佛告訴她:「以後妳就在這邊住下來吧。」於是波羅遮那請求 佛讓她出家,佛也答應了!就這樣子她出家了。她是一位很努力學習的比丘尼,她遵守 佛制定的戒律,連一條也不輕易的違犯。

有一天她和以往一樣,一早就進入森林裏去禪坐,中午的時候才回到講堂。在佛世的時候,修行人是不穿鞋子的,所以進入講堂的時候,要先在外面用水把腳底的沙洗乾淨。這時候她忽然看到第一桶水沖下去,水被底下的泥土吸掉了;她再拿起第二桶水沖下去,水被比較遠的泥土吸掉了;到了倒第三桶水的時候呢!水就跑得更遠,但是還是被泥土吸掉了。她忽然領悟了:原來那第一桶水,就像她的兒子,一來到人間就離開了;第二桶水就像她的老公,年紀輕輕的就死了;第三桶水就像她的父母,人生走了幾十年最後還是得要死亡。所以,原來人生的一切都是無常的,只要有出生,未來就有消失的時候。因此,怪不得 佛說:人要趕快修行,要趕快離開這樣的輪回。於是在這個時候,她證得了初果。 佛出現在她的面前為她講解更深的道理,這位波羅遮那女聽完之後,馬上就證得了四果阿羅漢, 佛陀稱讚她是聲聞比丘尼當中持戒第一。

好啦!那各位想想看:到底 佛為波羅遮那女說的法是什麼呢? 《雜阿含經》裏面說到:「五蘊」!我們應該曉得色蘊如同聚沫,就好像河水上面一直沖、一直沖,河水上面跑出一些泡泡,這樣的泡泡到底是真實還是虛妄呢?受蘊如同水上泡,想如春時焰,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這樣的五蘊,到底哪一個蘊是真實的呢?答案是一個都沒有,它都是諸法蘊集和合而現起的一種現象罷了。…
錄自 學佛釋疑二 012 由正偉老師開示



2018年1月1日 星期一

什麼是「法」? 佛教所說的「法」是指什麼?


…法界的意思就是一切的萬法,無一法不攝、無一法不容;法界再深層的意思,就是要探究一切萬法的根源,就是要參究諸法的真實相貌,也就是要找出自己本來具有的真如心,也就是如來藏識。所以接下來我們就對法,作更清楚的解釋。

在《辨法法性論》這一本論典當中,彌勒菩薩為我們開示說「法」的意思就是:「此中法相者,謂虛妄分別,現二及名言。實無而現故,以是為虛妄,彼一切無義,惟計故分別。」也就是彌勒菩薩說:所謂的「法」它的相貌,就是我們眾生所有的虛妄分別;不論是兩種取,也就是能取所取,或者是名言心法看似實有的色法它們的本質都不是真實有,但是卻好像是真實的現起在我們的世界,其實這一些都是虛妄的一切的法都沒有真實的意義,只是我們眾生虛妄的計著,所現起的分別罷了

我們來介紹一下一切的萬法,我們可以分為心法色法兩類。用最簡單的說法,心法梵文叫作citta dharma,也就是心理的現象,是無形的法;而色法叫作rapa dharma,則是指物質的現象,是有形的法。比方說我們看到一朵花,花本身是一種物質,本身有形有相,甚至可以看得到、摸得到或是測量得到,這個就叫作色法;而我們用眼睛去看到這朵花,讓這朵花出現在我們的心中,這是心法。這一朵花我們看到了說:哎呀,這朵花好美呀!但是同一朵花,讓另外一個人來看,他可能會說:這朵花好醜啊!這就是說雖然是同一朵花,但不同的人用不同的眼睛,再加上各自的心、意、識,各自的審美觀去判斷,就會有不同的結果。又譬如說:有一點年紀以後,聽到年輕人在聽的熱門搖滾音樂,音量開到最大,碰!碰!碰!碰的!我們會覺得:哎喲,好難聽啊!心臟都被嚇到要吐出來了。可是小孩子們卻覺得好好聽啊!還很沉醉在其中。反過來說,我們覺得好聽的音樂,小孩子卻說好難聽啊!說:哎呀,那是老人家,老扣扣(台語發音)在聽的啦!明明是同一段音樂音符,進入我們的耳中與進入年輕人的耳中,它們的結果卻是完全的不同;這就是說,雖然是同一段的色法,但是進入不同人的心中,所生起的心法卻是完全不同的。在這兒就請問各位:那這樣子講起來,究竟是我們的心法正確?還是孩子的心法正確?也就是我們覺得搖滾音樂很吵,而孩子卻覺得很好聽,誰的感覺是正確的?是的,大家都很有智慧,並沒有誰正確、誰錯誤的問題。每一個人各自用自己的意識去作出判斷,當我們還是年輕人的時候,我們也覺得那樣的音樂是很好聽的;可是等到上了年紀,又有了不同的想法之後,那麼我們的想法不見得正確,孩子不見得錯誤,這樣子瞭解了嗎?所以再回想看看,我們常常要孩子聽我們的話,認為小孩子不懂事,孩子的判斷是錯誤的,自己才是正確的,結果就是雙方各自堅持己見,小孩就跟我們吵了起來,互相都不認同對方,然後我們就氣到晚上睡不著覺,是不是這樣子啊?我們常常會聽到別人抱怨:哎呀,這個世道不好啊!老天爺不公平啊!那麼在我們面前這樣的世界、這樣的三界,也就是這樣森羅密佈種種的法,為什麼會是如此的呈現呢?各位覺得這是偶然的,還是有它的原因呢?是的,法的法則就是佛弟子都知道的因果。

我們來看一段 釋迦世尊過去生的故事。 釋迦世尊過去世,有一世為一位寡婦的獨子,獨立奉養母親,禮敬諸賢,修學佛法。他所在的那個國家,國王邪惡不走正道,貪財好色、苛刻臣民。有一天國王忽然想到了,世界上的一切終將會壞去,自己也終將會死亡,國王心裏這樣子想:我是一個不行善修福的人,所以我死後大概會下地獄吧!那麼我就應該先準備好,用來賄賂閻羅王的禮金,到時候下了地獄才不會受苦。於是這位國王就開始努力的去搜刮老百姓的金銀,國王頒佈了法令說:「每一個人都要把家中所藏的黃金交出來,如果有人敢藏匿黃金,就要判他死罪。」這樣子過了三年,國家老百姓的金子,幾乎全部都被國王搜刮光了,然後國王為了還要再強奪民間剩下來的一點金子,就宣佈說:「如果現在有人,還能繼續獻上黃金,我就把我的小女兒許配給他,還要讓他作大官。」

這個消息傳出以後,這一位獨子就向他的母親說:「當初爸爸死的時候,我記得我們放了一枚金幣在爸爸的口中,想說要讓爸爸用來賄賂閻羅王用的,不如我們現在就把金幣挖出來獻給國王吧!」媽媽聽了也答應了,於是這個兒子,就帶著這枚金幣去見國王。國王詢問少年金幣的來源,獨子就照實的回答了,這時候國王好奇的問:「欸!那你的爸爸去世多久了啊?」兒子回答:「已經十一年了。」國王又問:「那為什麼你的爸爸沒有拿這一枚金幣去賄賂閻羅王呢?」少年回答說:「世間各種聖賢書當中,只有佛教的經典所說的是真實不虛的;在佛經裏面說過,一個人行善則福報自然相伴隨,但一個人做惡事的話,災禍也會如影隨形的跟著來,而福報和災禍,卻又像影子跟聲響一樣,如果一個人一邊走路,一邊想要避開自己的影子,或者是想用自己的手,捂住山口以避免聲響回音,有可能做得到嗎?」國王說:「那當然是做不到的。」少年就說:「是啦!一個人的身體是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所組成的,命終的時候,這四大元素就分離了,魂魄也離開了身體,而隨著因緣而變化,隨著自己一生當中,所造的善惡業而變遷,這樣子想要去賄賂閻羅王又有什麼用呢?大王啊!您是因為前世多行佈施,今生才能轉生為國王,大王如果能夠繼續佈施四方的百姓,則今生雖然不一定能夠證得佛道,但是至少未來生還可以繼續作國王。」

這位國王聽了非常的高興,立刻就大赦監獄中的罪犯,也下令將老百姓的金銀還給他們。 世尊說:當時那一位少年,他是因為聽到人民的哀嚎,為眾生的苦痛而悲傷,所以決定要犧牲自己,要呵責、要開導這一位國王,這一位少年就是我 釋迦牟尼佛的過去世啊!

從這段故事中 佛告訴我們,世界、或者說三界的色法,是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構成的,眾生的心理活動就是心法。那什麼是地、水、火、風呢?地、水、火、風又叫四大,世界就以這樣的四個元素來組成,世間的山河大地,乃至於遍至三界,都是由四大所構成的。那我們的色身當然也是由四大構成。所謂的地大,就是有形的、堅硬的物質,能夠測量而探知到的。水大是指液體,液態的、流動的,外面的器世間有水,內在的器世間就是我們的身體,人體裏面有沒有水?占多少?占70%。火是我們色身中的溫暖、暖觸,比方說在雪地裏面求生,最怕的就是失溫,也不一定是說寒冷的地方才會失調;例如:夏天中午太熱了也會中暑,中暑也是一種冷熱不調的症狀;如果夏天晚上睡覺開著冷氣,睡到下半夜容易著涼,這是火大不調。如果火大不在了,那這個人就死掉了,所以在電影上很多人要死前都會說:我好冷啊!我好冷啊!風大就是氣息、呼吸、氣流,一口氣上不來就是風大失調,然後人就死了;外面的風大是氣流、颱風,所以說不但外面的世界有地、水、火、風,我們的身體當中也有地、水、火、風,依靠著身體的地、水、火、風和合運作,我們才能健康的活下去。

這樣子我們來整理一下:佛教中所說的「法」就是三界中一切的事物,「法」又可以分為色法和心法;不論是色法或心法,它都不是偶然的顯現與運作,而是要依靠著因果律的法則而運行。…
錄自 學佛釋疑二 011 由正偉老師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