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5日 星期日

何謂「色蘊」(form aggregate)?

首先先談「色蘊」。證嚴法師在《齋後語》第四十六頁云: 色即是物質,有物質的存在,就會障礙我們的本性,有身軀便會追求外在的物質境界,不論是物質或身軀,凡是看得到、摸得到的東西皆稱為「色」。 又證嚴法師在《無量義經》第一四四頁亦云:「 『色』是一切眼睛看得到的物質。」 

正光辨正: 所謂「色蘊」,區分如下 


一者,器世間;一般人所認為花草樹木、山河大地、地球、 太陽系、銀河系、十方虛空中的無量器世界等,都是由地水火風四大所形成,是共業有緣眾生依各各第八識不可知執受 (the unknown sustainability )以及大種性自性 (nature of the great elements)、業種 (karmic seeds)等共同變現出來而被吾人所受用,因此器世間 (the receptacle/ inanimate world; material world) 也是色蘊的一種,是第一種外色蘊,可以稱為廣色蘊

二者,別別有情的色身;別別有情的色身是由於往世業種、無明及今世父母等為緣,藉著第八識的大種性自性 (nature of the great elements) 接觸四大(four great elements)攝取四大物質長養而成,因此色身是第八識所出生的法, 屬於色蘊的一種,也是佛法中五蘊的色蘊,包括眼根、耳根、 鼻根、舌根、身根在內,也稱為有根身 (physical body);別別有情的色身,於我們自身有間接與直接的受用,譬如他人所造、所作、所說……而被吾人所受用,是第二種外色蘊,也是廣色蘊 

三者,外五塵境;所謂外五塵就是色塵、聲塵、香塵、味 塵、觸塵,是由四大物質所形成,可以為吾人現前領受,在科學上都可以證明,五塵 (five sense-objects)屬於色法,色蘊所攝,是第三種外色蘊 屬於廣色蘊

以上器世間、別別有情的色身、五塵境三種色蘊,都屬於物質法,都有質礙的現象,也都是剎那剎那變異生滅,無有真實體性。 

四者,法處所攝色(form included in the sense-field of mental objects [dharmāyatana rūpa]);有下列四種:第一種,帶質境 (images derived from raw sensate appearance) 所見色,乃六根、六塵相接觸所生之似外境內相分,是第八識所變現的心法,與外境非一非異,何以故?外境是色法,帶質境是心法,非一故;帶質境的內容與外境一模一樣,無二無別, 非異故。而此帶質境所見色,在五扶塵根與外五塵相接觸的地方生起外相分,再由五勝義根的神經以訊號的方式傳輸到頭腦而生起內相分六塵境界,再由見分的七轉識分別,以此內相分而與外相分、山河大地外境相聯結,才能生活在人間而使山河大地……能為吾人所親領受。第二種,觀想所見色,亦即自己觀想所成的內相分,是心法所攝色。西藏密宗(譬如宗喀巴 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常教導學人,在打坐時觀想自己有廣大莊嚴無比的天身,當此廣大莊嚴無比的天身觀想成就時,就妄認自己已經成為天人了。然此天身是自己觀想所成的內相分,是心法所攝,與  佛所說「欲得廣大莊嚴無比的天身,須經過努力的布施、修五戒、十善、精進禪定及消除性障才能得到欲界天人異熟果報」的開示,是完全不符的;假使想要獲得色界天身,必須親證初禪到第四禪,捨壽後才可能得到色界天身;觀想所成就的色法大身,只是心中的內相分影像不能存在於天界;因此西藏密宗的觀想法實質上是外道法,與佛法無關,也與獲得廣大天身的修法無關。又譬如《佛說觀無量壽佛經》所說的觀想,都是觀想所成色,都是內相分,如日觀、水觀、地觀、樹觀、八功德水觀、總觀、花座觀、彌陀相觀等觀想,乃至成就遍觀一切色觀而悟自心如來、自心彌陀,即見十方無量諸佛,得見無量諸佛故,諸佛現前受記」(《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卷一,CBETA, T12, no. 365, p. 343, c7-8),以此作為念佛的方法而增益對佛的信心,並作為與佛感應的修行法門,獲得感應 乃至授記……等;觀想成功之後,在捨壽時可以得到佛的接引而往生極樂,但不是以所觀想的佛身作為真佛身。第三種,無表色,即氣質、氣色等,是依附顯色(青黃赤白、明暗等)、形色(長短方圓高低大小等)、表色(屈伸俯仰、行來去止等)而有,都是心法,屬意識心所攝的色法。第四種,定果色 (form induced by meditative concentration),七地未滿心菩薩要靠意識不斷加行作意才能變現的柴米油鹽等色法,為眾生所受用;八地菩薩不須加行,才起作意即能變現如是色法。

以上四者,不論是內色、外色、心法所攝色,這幾種色,可以合稱為廣五蘊中的廣色蘊 

以上器世間、別別有情色身、外五塵境、四種法處所攝色(帶質境所見色、觀想所見色、無表色、定果色),有色法、也有心法中的色法,都是剎那剎那變異生滅,無有真實體性。因此,色蘊一辭,在狹義上的定義來說,是指物質(尤指有情色身)而言,都是色法所攝;在廣義上的定義來說,則有外色法心法所攝的色法等二種,非單單如證嚴法師所說:「色即是物質」以及「『色』是一切眼睛看得到的物質。」又色蘊剎那剎那變異,無有真實體性,猶如河流漩渦中心的泡沫一樣,看它似乎一直存在,但其實是新的泡沫一直陸續的產生,舊的泡沫一直陸續的消失,但總是有泡沫相續不斷的存在,是故 佛說「色如聚沫」。

又,物質並不障礙我們的心法本性,不障礙我們的解脫; 只有在無明的狀態下,有情才會產生障礙;何以故?一者,契經曾云「色無覺知、段肉無知」,表示物質並沒有見聞覺知性 而且現代科學家也已少分證明了  世尊的說法,因此有物質的地方根本不會障礙有情的本性 二者,有情這個色身,是藉著別別有情第八識的大種性自性來接觸四大、攝取四大以及藉著父精母血長養而成;因有色身的關係,就有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前五根是色法;意根則是心法,由祂攜帶第八識投胎於受精卵中而成就吾人的色);有六根的關係,能接觸外五塵,由第八識變現內六塵相分;有內六塵相分的緣故,就有見分六識現行、分別;當六識在分別內六塵相分時,第八識卻從來不在六塵境上分別,故名離見聞覺知。由此可知,第八識藉著自己所生的五色根來接觸外五塵而變現出內相分六塵,意根欲了知內相分的法塵境,所以促使第八識流注六識種子而生起六識覺知心來分別,但是第八識本身從來不在六塵境界上生起分別,因此不會有障礙有情的問題發生 三者,會障礙有情的是第八識所生的七轉識,是因為七轉識無始劫以來,於內相分六塵中不如理作意而生起貪染喜厭等善惡淨不淨的分別與熏習,使有情誤以為真實的接觸外境,進而造作種種身口意行等業,導致有情輪迴生死。 

由上分析可知,物質及色身本身沒有見聞覺知,根本不會障礙有情本來解脫的清淨自性;第八識藉著祂自己所生的五色根而與外境接觸,卻不在六塵上起分別,而且任運隨緣配合七轉識運作,也不會障礙有情取證解脫,反而因祂的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不斷的顯現,使有緣的眾生可以照見這個事實而邁向解脫及成佛之路

會障礙有情的是第八識所生的七轉識,因不如理作意,誤以外境確實被自己所接觸,因此誤認外境實有而產生執著,所以導致有情輪迴生死不停,所以物質本身並不障礙有情本有的清淨自性,因此證嚴法師說「有物質的存在,就會障礙我們的本性」,顯然是不如法說,不僅違背  世尊的開示聖教與理證,而且也無法通過世間法的考驗

正覺電子報 34 pp. 20 ~ 25

地點:  福建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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