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光辨正:所謂「想蘊」即是了知、覺知,乃因色身與六識,相對於外境五塵而起身行、口行、意行,產生了三受 ── 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因三受中有韻味,於蘊處界產生各種想 ── 各種了知,了知就是想陰;因為了知性會使眾生誤以為自己是真實常住的,所以陰蓋眾生的明慧,所以就稱為想 「陰」。
這個想陰,是由色蘊、識蘊、受蘊及行蘊四法和合之下假合而有,是四法和合蘊集而有,所以又稱為想「蘊」;想蘊既是四法和合蘊集而成的,所以是虛妄不實的。
就以欣賞音樂為例來說明想蘊。當聽到音樂時,是透過耳根接觸音樂聲塵,產生耳識及意識分別。在這個過程當中,色蘊(耳根)及識蘊(耳識及意識)的種子流注而使欣賞音樂的事相成就。其中意識依據過去的經驗,分別這個音樂好聽或者不好聽等等;如果好聽就產生樂受,如果不好聽就產生苦受,受蘊(苦受或樂受)成就。又,領納苦受、樂受或捨受的當下,了知性已經出現了,因此想蘊也成就了。
由此可知,想蘊是透過色蘊、識蘊、受蘊及行蘊四者和合而成,猶如熱沙地或柏油路面, 夏日遠望似有積水,其實非水,乃是陽燄。想陰亦如是,猶如陽燄非實,因此 世尊說「想如陽燄」。
反觀證嚴法師說:「『想』是心緣外境時所接觸的直接 感受,稱為第六識」,根本違背世尊的開示,何以故?想蘊是意識心緣於外境時所接觸的直接感受之了知,已經在受蘊之後,也與受蘊同樣都是意識覺知心的心所法(mental
concomitants[caitasika]),證嚴法師怎麼可以說是第六意識呢?假使她這個理可以說得通,那麼我們將可以如此說:「證嚴法師說話的聲音就是證嚴法師本人。」依照 證嚴法師所說的道理:意識覺知心的心所法可以說就是意識; 則正光這句話的道理也是可以成立的,因為是同一個邏輯的緣故。又第六意識是透過色蘊與外五塵接觸後輾轉所生的識蘊中的一識,然後才由意識分別產生了苦樂捨受以後,才可能會有想蘊(對境界的觀察與了知性)出現,是附屬於第六意識而生的法, 證嚴法師怎麼可以說「想蘊就是第六意識」呢?
由此可知,證嚴法師根本就不懂識蘊的內容,也不懂得想蘊的內容;由此可以證明她是連五蘊的觀行都作不好的,連我見都還沒有斷除分毫,正是博地凡夫,竟然敢冒充為地上菩薩,讓人尊稱為等覺菩薩 ── 上人 ── 她的膽子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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