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 星期六

何謂「識蘊」(consciousness aggregate)?


接下來談「識蘊」及六根。證嚴法師在《無量義經》第一三七~一三八頁云: 眼、耳、鼻、舌、身為前五識,意為第六識。我們的眼睛必須透過視覺神經 ── 眼識的作用去分別,最後還要加上意識,才能產生作用。我們如果光用眼睛看,卻沒有應用眼識、意識,就會產生「視而不見」的情況。當一個人專神貫注做某一件事情或與人談話時,有人從身旁甚至眼前走過,他都會渾然不覺,這就是眼識與意識沒有發生作用。耳根對聲塵,鼻根分辨香味,舌根辨別食物的味道,身根則接受外界的感觸。五根對五塵,意即是五根的總源頭,也就是第六識,外面的任何境界,諸根的感觸、分別皆由意識去分別。

正光辨正:

單單從這一小段法義中,就可以知道,證嚴法師根本不懂唯識,根本不懂佛法也,正光一一說明如下:

一者,視覺神經不是眼識,何以故?視覺神經是色法(form dharmas) 眼識是心法(mental dharmas),兩者截然不同,因此視覺神經絕對不是證嚴所說的眼識。

眼根可分為眼扶塵根(physical organ; external sense faculties) 及眼勝義根(actual sensory ability; internal sense faculties),眼扶塵根為眼球及其運動纖維等,眼勝義根為眼之神經組織及頭腦中掌管視覺的部分,具有傳輸及變生內色塵相分 (internal image portion of sight [rūpā-viṣaya; visual objects; forms] ) 的功能。

吾人眼見外色塵,是因為透過眼扶塵根與外色塵接觸,第八識在眼睛的視網膜上顯現外相分的倒影,然後透過眼勝義根之神經傳輸勝義根頭腦中掌管視覺的部分顯現帶質境 (the objects that result as the combination of the raw sensate appearance and subjective conditioning) 內色塵相分引生見分 (perceiving portion; seeing part) 眼識

其中眼識見分 分別 色塵相分(internal perceived portion; internal image portion; internal seen part) 之顏色、明暗等等,意識 再依據過去的經驗而判斷詳細的色彩、明暗、形狀、大小的內容,乃至生起貪染喜厭等心行,再由第七識思心所 (volitional impulse [cetanā]) 取捨。由此可知,能夠顯現色塵相,是透過 眼根(含眼扶塵根及眼勝義根)與 色塵 相接觸,而引生色塵相分眼識見分,再由眼識見分來分別相分,讓眾生以為真實的接觸到外境;這事實已經很清楚的證明眼識不等於視覺神經,所以證嚴法師所說「視覺神經就是眼識」的說法,非常荒唐、無理,何以故?視覺神經是色法 眼識是心法,不可說為同一法故。

視覺神經(眼根)是色法,眼識則是心法,這個道理無人可以推翻;以此類推,耳根耳識、鼻根鼻識、舌根舌識、身根身識亦皆如是:五根都是色法,五識都是心法,體性各異,所以建立為根與識而有不同;如果像證嚴法師一樣的擅加亂配,將根說成是識,就是唯識學《八識規矩頌》所說「愚人難分根與識」的愚人了。

又六根的意根 (mental faculty [manendriya; manas] )在唯識學上稱為第七識末那,是意識的心根 (the root of the conscious mind [Manas]),不是有色根;祂能觸內五塵境所顯示的法塵 (mental objects; mental phenomena [dharma-viṣaya]),因此法塵是依附五塵而有、而顯現的,不能離開五塵而有法塵。又意根想了知法塵的內容,遂令意識現行,才能知道法塵的內容,因此意根及意識都是心法,不是色法

此外,在五扶塵根面對外五塵時,五色根的神經能夠傳輸外五塵境的資訊到五勝義根(頭腦)處,由第八識配合外五塵境產生內六塵相分意根觸覺內相分的法塵境而生起作意的關係,才能由第八識不斷流注六轉識(識陰)種子,因此才能了知內相分(internal perceived portion; internal image portion; internal seen part)六塵境界 由這內相分的六塵境界來與外境五塵境界相連接,而使吾人有能見、能聞、能覺、能知等性;其實眾生都只是接觸到第八識如來藏所出生的內相分六塵境界,意識覺知心與意根,從來不曾接觸到外面的境界相;但眾生不了知這個道理,總以為有真實接觸到外境,所以把心外的境界執著為真實有,所以就像二乘聖人一樣,認為實有外境被自己所接觸,就把外境認為真實有。

綜合上面可知,視覺神經屬於眼的勝義根,色法所攝,此視覺神經具有傳輸外色塵資訊的功能,能夠傳輸視網膜所顯現的外相分(external image portion) 頭腦中掌管視覺的地方,接著產生眼識相分與見分,再由眼識見分來分別色塵相分,才能使吾人看見外色塵境,因此眼識是心法,不是色法

此外,在視覺神經傳輸資訊給頭腦掌管視覺的地方,在色塵處就會同時產生法塵,意根想了知法塵內容,而使意識現行及分別,因此意根及意識都是心法

既然視覺神經是色法,當然不是眼識心法了,因此證嚴法師說「視覺神經就是眼識」,根本違背唯識正理,所說根本就不如法。

如證嚴所說「視覺神經就是眼識」的話,那麼屍體也應該仍有眼識現行了,何以故?屍體仍有視覺神經故。可是一般人都知道:人於死亡後,意識尚且會漸漸斷滅,更不要談眼識能夠現行了,視覺神經仍完美的存在時也一樣無法使眼識現行的,何以故?前五識以意識為俱有依 (co-existent supportive bases)故,因此意識斷滅後, 視覺神經縱使仍然完好無缺的存在,眼識也仍然無法現行。像這樣淺顯的唯識道理,修學唯識二、三年的佛弟子們都知道, 唯獨身證「等覺位」(故號之為「上人」)的證嚴法師竟然不知道, 真是可笑!既然證嚴法師連粗淺佛理都不知道,又如何能夠了知甚深微妙之了義法,未之有也!

二者,當一個人全神貫注做某一件事情或與人談話時,乃至有人從身旁甚至眼前走過,眼識及意識仍然在運作,並非如證嚴法師所說:「眼識與意識沒有發生作用」,何以故?當專注某一件事或談話時,眼根仍然接觸外境,並且在視網膜產生外相分,眼勝義根將此訊息傳輸大腦掌管視覺的地方產生內相分的色塵見分眼識,再由眼識見分來分別色塵相分,眼識是仍然存在的。而眼勝義根將資訊傳輸同時,也同時產生了內相分色塵上的法塵,只是意識沒有將多數的心行注意在色塵上面而已,所以就不覺得色塵的存在,產生了視而不見的現象,但是意識仍然在運作,只是專注的運作於另一個境界上面,而忽略了視覺色塵的部分,才會有視而不見的情況事實上意識是仍然存在及正在不斷運作著的,不是證嚴法師所講的意識與眼識沒有發生作用。所以證嚴法師所說:「當一個人專神貫注做某一件事情或與人談話時,有人從身旁甚至眼前走過, 他都會渾然不覺,這就是眼識與意識沒有發生作用。」是完全不如理的說法,因此正光說證嚴法師不懂唯識、妄說唯識,真是一點也沒有冤枉她。

又參禪者進入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的階段,整個心思都籠罩在疑情中、專注在疑情上,專心在參究中,因此忽略了外五塵境。這個時候,就算是眼睛張開,也不見外面的色塵境, 因此有「視而不見」之忽略現實事情發生。然而在「視而不見」忽略現實當中,意識仍然不斷的現行,不斷的專注在疑情及參究中。因此參禪者進入這個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的參禪階段,就是禪宗所說的「銀山鐵壁,水潑不進」、「騎聲蓋色」、黑漆桶」,仍然在參究過程中。由上可知,當參禪者專注於疑情上面用心參究,進入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之忽略現實的階段,意識仍然是在現行的,意識仍然是有作用的,非如證 嚴法師所說:「眼識與意識沒有發生作用。」因此緣故,正光說證嚴法師從未經歷過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的參禪階段,所以她不懂參禪,也沒有證悟過。 

三者, 佛曾在四阿含諸經中多次開示:「意根、法塵為緣生意識」、「一切粗細意識皆意根、法塵為緣生」,依照證嚴法師的說法:「意根就是意識」,則這些聖教將必須改為「意識、法塵為緣生意識」、「一切粗細意識皆意識、法塵為緣 生」,或改為「意識不須意根與法塵為緣即能自己無中生 有」,此中過失是:意識能夠自己出生自己,或是無中生有, 而非意根觸法塵再出生意識。復有過失:同理,前五識從此也可以不需要以意識作為俱有依 (co-existent supportive bases),或同樣可以自己無中生有。但是經與論中都明說意識的出生與現行運作時,都必須有意根作為俱有依,否則豈唯不能運作?根本就不可能有意識出生,所以證嚴所說嚴重的違背唯識經論的正理。復有過失:吾人在眠熟等五位中(the “five mindless states”: dreamless sleep, syncope, the absorption of non-perception, the absorption of cessation, and thorough death [即:眠熟、悶覺、入無想定、滅盡定及正死位] ) 將永遠無法醒來、出定,以及將無意根攜第八識去至未來世,將會違背世間及出世間正理,何以故?第一點,意識在眠熟等五位會斷滅故,如果意根就是意識的話,意根在眠熟等五位中將必定會斷滅,因此將無法有醒來及出定等事發生。第二點,意根就是意識的話,人死後,意識就斷滅了,因此人死後,都將進入無餘涅槃,不必斷我見、也不必斷思惑,更不必修學佛法,則二乘解脫道說應斷我見及我執,都將成為戲論了。第三點,因為意根就是意識,所以人死後沒有意根攜第八識到未來世,則一切人死後都將斷滅,因此證嚴法師所說的正是斷見外道思想,成為斷見外道了。如果意根就是意識的話,就表示意識也將會有意根的體性 ── 處處做主,從此以後,唯識學諸經都將因此被證嚴法師改寫,是耶?非耶?此外,如果意識就是意根的話,還有無量的過失,讀者可以從正光上面所說意根、意識種種體性思維、整理、簡擇,就可以清楚了知,限於篇幅的關係,不再贅言。

由於證嚴法師不承認有七、八二識,僅承認有六識,因此解釋有情八個識之間的關係,必定產生了前後顛倒、自相矛盾的現象,處處錯會,完全悖離 佛的聖言量以及諸菩薩的開示。因此,證嚴法師把第七識與第八識都認為是意識心,就嚴重的違背聖教量,正光建議證嚴法師先入禪宗求悟;等到證得第八識如來藏,現前體驗第八識與意識覺知心大不相同的心性以後,再進而多讀經典,融會貫通,才不會產生現在亂說佛法的不好現象;若以自己錯解的佛法來為有情眾生開示,就是不如法而說,依阿含經典中的定義,是等同謗佛的惡業,證嚴法師 對此應該多加注意才是。

證嚴法師在種種著作中,還有許多不如法的地方,正光限於篇幅無法一一列舉,讀者如果有空的話,可以請購證嚴法師種種著作加以簡擇就可了知。

於此,正光在此提出建議如下:

一者,建議證嚴法師應該依據 佛的經典加以研讀及融會貫通,不可再依印順對經典曲解以後的法義來認取佛經的義理;常見外道誤認意識心為常住不壞心是佛所斥責的,證嚴法師不可再承認意識心是常住不滅的真心;請證嚴法師莫再隨同印順繼續以西密黃教的應成派中觀無因論來解說佛法,莫以己意來妄解佛法,將佛法淺化、世俗化、常見化及斷見化。證嚴法師若能如此,佛門中興有望,慈濟四百萬三眾弟子有幸;若不如是,仍然繼續以錯解的佛法,繼續在破佛正法,繼續誤導眾生,命終之後,只怕想懺悔都來不及了。

二者,建議跟隨證嚴法師,與她成就破佛正法共業之佛門三眾弟子,應以 世尊所說的聖言量來簡擇證嚴法師所說每一句法語;經過正確的簡擇以後,就會知道證嚴法師說法非常離譜,完全違背 世尊 的開示。既然知道了,就應該遠離證嚴法師的邪見,避免與證嚴法師成就破佛正法共業,未來世受無量苦,如是之人,方是有智慧之人。 

(《正覺電子報》第 34 PP. 30 ~36 )



地點:  印度  Nalanda  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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